羅廷瑋要求交局擬自治條例開罰「霸王車」

台中市議員羅廷瑋二十七日在議會質詢時提到,台中市目前路邊停車格已經嚴重不足,但卻有不肖民眾或業者,利用無牌車去佔用車格;以目前規範不但無法收費、拖吊,要請環保局移置還需要公告14天以上,明顯是有違公平正義。羅廷瑋要求交通局研擬自治條例來對「霸王車」開罰或是排除佔用,拿出積極作為解決亂象。

羅廷瑋說,台中市做為全台第二大城市,人口超過280萬,轄內登記的汽車超過100萬,但是統計至109年9月底止,台中市路邊總汽車格48620格,收費汽車格有31870格,未收費汽車格16750格,供需嚴重失衡。

羅廷瑋問︰路口轉角十公尺依法禁止停車,但未塗畫紅線,舉發有困難?他表示,自己在選區經常遭遇到民眾陳情,路口有車輛違規停放,造成交通阻塞及行車危險。不過跟警察單位舉發後,經常得到的回應是該處沒有塗畫紅線無法開罰。他請陳子敬副市長協調警察局和交通局,研議改善民眾安全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