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公布特別301報告 台灣已連續9年未被列入觀察名單

美國貿易代表署美國時間4月28日公布「2017年特別301報告」,台灣未被列入觀察名單,這是台灣自2009年起,連續9年未被列入特別301觀察名單。

特別301報告是依據1988年美國「綜合貿易及競爭力法(Omnibus Trade and Competitiveness Act)」,貿易代表署每年公布報告,列出因智慧財產權保護不利與影響美國產品在市場進入遭受不公平待遇的貿易夥伴,藉以展現美方持續在全球鼓勵並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決心。

在今年的報告中,美國檢視100多個貿易夥伴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及相關工作執行現況,並將34國列入特別301名單。其中,中國大陸因竊取營業祕密、網路盜版及仿冒產品出口等廣泛侵權行為,與印度、印尼、泰國、俄羅斯等11國被列入優先觀察名單,其他如越南、瑞士、加拿大、墨西哥等23國也被列入觀察名單。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指出,此次台灣未列入觀察名單,顯示在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措施獲美方肯定,美方也肯定台灣近期對於強化營業祕密保護相關作為,以及台美雙方在世界貿易組織架構下共同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以及我國指派相關智慧財產權執法人員參加海外訓練課程事宜。

美方也指出台灣未來可繼續改善的部分,希望台灣注意我政府機構使用未授權軟體,以及藥品創新與市場進入政策。

貿易局也表示,由於良好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可擴大吸引外資及國際研發合作來台發展,有助產業創新及啟發創新能量,提升國家整體經濟成長,因此,台灣已將藥事法(專利連結)、著作權法及商標法等法案送立法院進行修法程序,並將持續運用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會議等各種管道與美方就其關切之智慧財產權保護事項充分溝通,同時藉由推動相關法規與國際接軌,營造國內良好的經貿營商環境,深化台美經貿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