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控告Google,背後影武者竟是這位大咖?

20日,美國司法部正式向字母公司(Alphabet)旗下的科技巨頭Google,提出反壟斷訴訟,控告Google濫用其身為全球最大搜尋引擎的優勢,這也是20年來美國最重大的反托拉斯(Antitrust)案。

訴訟消息一出後,反而使Google的股價逆勢大漲,母公司Alphabet的股價上漲1.9%,至1563.51美元(約4.5萬新台幣),並以紅盤作收,根據《彭博社》分析,市場訂價、消費者習慣,以及本身商業實力,皆是帶動股價上漲的潛在因素。

然而,今年7月,美國國會才傳喚四大科技巨頭亞馬遜(Amazon)、臉書(Facebook)、蘋果(Apple)以及谷歌(Google)舉行聽證會。(延伸閱讀:【反壟斷聽證會】科技四大天王竟辯護:優異來自於「滿足客戶」!

因此,外界猜測美國司法部向Google提出反壟斷訴訟,也意味著亞馬遜、臉書及蘋果科技巨頭恐受波及。

反壟斷〉龐大的搜尋引擎、廣告營收,削弱同業競爭、創新

訴訟內容,指控Google在搜索引擎服務、搜索廣告中,以非法、排他性的方式,不利規模較小的競爭對手,更阻止競爭對手獲得有意義的受眾,為自身建立不公平的優勢,維持壟斷的地位。目前,已有11個州加入司法部的訴訟。

例如Google每年向蘋果、LG、摩托羅拉和三星(Samsung)等手機製造商,支付數十億美元,這些手機內建谷歌搜尋引擎,再者Google的廣告業務幾乎佔企業營收的六成。

司法部主張,在美國搜尋市場中,Google的市占率高達八成。此舉不僅是在扼殺規模較小的新創競爭對手,使其他搜尋引擎公司難以取代,並有損競爭與創新,甚至限制隱私保護、替代搜索選項等方式,損害消費者搜尋結果品質。



這樁訴訟是美國司法部進行長達一年多的調查結果,並援引1890年通過的反托拉斯法-謝爾曼法(Sherman Act),該法賦予政府權力以打破壟斷,同時也是自1990年代,微軟(Microsoft)深陷反壟斷風暴後的最大訴訟案。

Google回應〉嚴重缺陷的訴訟,對消費者無濟於事

對此,Google全球事務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律官沃克(Kent Walker)發表聲明,指出此訴訟有嚴重缺陷,主張消費者是有意選擇,使用Google搜索引擎,且人們可以在不同的搜尋引擎(如 Expedia、OpenTable、Kayak),或是社群平台中,查找特定訊息及選擇不同服務。

因此,消費者並不是被迫選擇,或是找不到其他搜尋引擎,並列舉蘋果公司在其Safari瀏覽器中,使用Google,是因為其搜尋品質最好;而微軟並未預設Google為Windows設備的瀏覽器,而是以自家的Bing為預設搜索引擎。

沃克更指出,這一訴訟案,將無助於消費者,恐會提升低質量的搜尋結果、提高手機的售價,更使人們更難以獲得,他們想要使用的搜尋服務。



政治因素〉選前敏感時機,實現川普的承諾?

根據《路透社》報導,司法部選在美國總統大選倒數兩週的時間點,向Google提起反壟斷訴訟,極大的可能被認為是政治因素,為了實現川普選前的承諾追究某些遭指控打壓保守派聲音的企業。

再者,與司法部共同提告的11個州,其檢察長都是共和黨籍。

這不禁令業界納悶,美司法部此時控告Google,背後影武者難道又是川普?

外界預期,這場訴訟案恐將持續數年之久,而Google免費提供消費者搜索服務,這增加司法部的挑戰,倘若Google勝訴,將可能會開創先例。

反觀,若政府獲訴,Google可能會被迫重組或拆分其部分業務,並鼓勵立法者透過立法,規範或拆分其他科技巨頭,甚至可能破壞其部分業務。

成功的反托拉斯行動,恐意味著亞馬遜將丟失重要的第三方賣方數據,而蘋果將失去對其App Store市場的控制權。

本文轉載自遠見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