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根深柢固的種族歧視,「暴動」成為失去話語權者的語言

文:張宸邦

在全美國50州上演的示威抗議邁入第四個禮拜,群眾的訴求也逐漸清晰,從原本要求殺人的警察被以一級謀殺起訴,以及其餘三位旁觀的警察也受到某程度處分,到今天的「停止或減少警方預算」(Defund the police)。其所採取的手段也從一開始的和平暴力並行,如今集中在和平示威上。

隨著主流媒體停止示威相關的報導,身在台灣的我們可能以為事件已經平息,正義已然伸張。然而,一切仍持續進行著。上個周末,便有約6萬人在西雅圖參與一場「安靜遊行」。對於台灣人來說,這場示威的意義似乎不那麼明顯。這篇文章將嘗試從種族作為一個政治概念為出發點,深入探討制度化種族歧視的起源和形式,解釋為什麼種族隔離被宣告違憲66年後的今天,黑人與白人在美國仍處處不平等?示威者最終所希望的解決方案又是什麼?

「種族」是一個由當權者發明的政治概念

種族這個概念從何而來?種族歧視或種族主義又是怎麼深根在今天的社會中?首先,由歐洲人所認知的種族作為一個生物學概念,可追溯到16、17世紀的科學革命,當時科學家利用「自然類」(natural kinds)來區分不同陸地上的人。其中,社會達爾文主義者認定黑人為次人類(sub-human),認為他們演化程度不足,不具備文化與文明。

在大航海時代與歐洲殖民時代,歐洲人與其他文化與不同傳統的人接觸後,彼此之間的權力關係也逐漸被建立。在哥倫布抵達美洲後,大西洋奴隸貿易開始興起,取代先前其他形式的奴隸貿易路線。為了要進一步合理化黑奴制度,顱相學(Phrenology)和顱骨測量學(Craniometry)等偽科學逐漸興起,透過測量不同人種的頭顱來嘗試做科學上的分類,來嘗試「證明」某些人種自然而然較為低劣。

當時西班牙殖民者科爾特斯(Hernán Cortés)帶了感染天花的黑奴到墨西哥,造成當地阿茲特克人大量感染死亡,這也讓其他要前往新世界的西方殖民者認知到非洲人比美洲原住民更能克服這些疾病,也因此成本較低。此外,當時美國南方的棉花產業有大量的人力需求,根據美國歷史學家津恩(Howard Zinn)的研究,1790年美國南方每年可生產幾千噸的棉花;但到了1860年,這個數字成長到了幾百萬噸。而同期的黑奴數量從50萬名增加到了400萬人。疾病與市場需求,讓黑奴貿易成為一個可獲取暴利的市場。

在二戰之後,人類學家和社會學家開始意識到種族這個概念如何被有權者利用,作為合理化歧視、奴隸制度,甚至大屠殺的理由。也因此,社會建構主義開始興起,此派學者主要認為種族是一個社會所建構出來的概念,這意味著種族可能是一個客觀、可觀察出來的事實,但它之所以被使用或意識到,是因其社會功能和關係。然而,此派學者對於種族有沒有可能是一個生物學概念仍充滿分歧。

對於賓州大學黑人學教授羅伯茨(Dorothy Roberts)來說,種族不是一個生物學的概念,甚至不完全是一個社會建構(socially constructed)出來的概念,她更強調種族作為一個政治概念。在《致命發明》(Fatal Invention)一書中,她指出社會建構主義者竟然可以接受種族作為一個生物概念,只要它不造成社會不平等或壓迫。羅伯茨反駁這個論點,並點出種族的起源可追溯到殖民時代的黑奴制度,實際上種族這個政治發明便是當時殖民者為了合理化白人能夠合法擁有黑人為自己的財產,如其它商品一樣來販售。也因此,種族不僅是一個社會建構的概念,它更是一個政治概念,是透過少數有權者的政治計算而出現的。

在這歷史背景下,也不難理解為什麼少數年輕的黑人示威者喊著:「我們建造了這個國家,我們當然也能將其燒毀。」儘管暴力示威某程度上可能造成反效果,但作為一位旁觀者,又假如今天我們作為一位身在這個社會的白人,我們並沒有資格來告訴這些被壓迫者他們該如何示威才是對的,我們該做的是聆聽和學習,了解到這些示威者的憤怒和傷痛。

制度化種族歧視的形式

21世紀的今天,他們的傷痛何在?可能有人如是問道。誠然,在70年代的黑人民權運動之後,黑人在社會和經濟上獲得更多的平等待遇,如種族隔離的廢除、選舉權的保障等等。然而,種族歧視卻從未消弭,而是以不同的形式演化下來,從個人、內化到制度上的種族歧視。

美國的種族歧視源自於當權者必須想辦法避免窮白人與黑人合作在一起。在種族歧視還未在美國社會根深柢固前,白人契約奴工(indentured servants)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其實跟黑奴相去不遠,雇主看待白人傭人與黑人奴隸是一樣的,都是不負責任、不感激且不誠實。但當時統治階級開始研擬法令,來讓白人契約奴工覺得自己比黑人更高一等。譬如,當白人奴工的契約結束時,白人主人被法令要求要給他們大袋玉米、錢、槍,甚至小塊土地。

整個美國歷史便是不斷如此重複,統治階級和菁英一再地透過賞罰制度來避免窮白人與黑人合作起來,一再到了今天的美國政治也是如此。18世紀時,窮白人被告知他們的敵人是印地安人,19、20世紀時,他們被告知敵人是剛獲得自由的黑人,21世紀時,他們被告知還有穆斯林人跟墨西哥人。種族歧視之所以存在,便是要轉移被壓迫者的注意力,在自由民主的體制內,這個共識必須被建立起來,白人菁英的權力才能一代一代地延續,既得利益者的財富與地位也才能一直被複製下去。

到了今天,種族歧視不再只存於個人,更深入到社會制度內。教育資源和機會的不平等也影響了收入和就業不平等,而在這之間黑人健康權則是一個明顯的因子。根據蘇格蘭經濟學家迪頓(Angus Deaton)的研究,美國有67%的黑人母親沒有中學教育文憑,比平均的61%高。也因此,這不只直接影響其收入高低,也讓黑人母親在選擇房屋居住地時,在沒選擇或沒有足夠資訊的情況下選擇住在環境較糟的地方。這些因素導致黑人小孩從小就處在空氣和水資源較不佳的環境中,而黑人母親也因為必須要身兼多職而沒有時間或金錢帶小孩去看醫生(美國沒有全民健保)。教育、工作、環境到健康權之間環環相扣,讓種族不平等已在現行制度中根深柢固。

而這種制度化的種族歧視,在警察和司法體制中則在這次彰顯出來。根據2016年人口普查數據顯示,美國黑人佔總人口僅14%,監獄中卻有38%為黑人。黑人被監禁的機率是白人的五倍,被警察槍殺的機率則是白人的兩倍。儘管種族隔離已在「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1954)中宣告違憲,當時的建設和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沒有被解決,如今不少大城市種族隔離仍是一個生活日常,黑人主要居住在特定區塊,如南曼菲斯、西芝加哥和東奧斯汀等。這些社區大量駐警,警察的存在是在確保黑人持續被隔離下去,也因此警察越多的地方,犯罪率越高,因為透過騷擾、種族歸納 (Racial profiling)等方式,輕則嘗試取得黑人的個人資料放入警方資料庫,重則捏造罪名將其帶回偵訊。

「Defund the police」成為主要訴求

這次的事件也帶來了不少有關好、壞警察的辯論,有人認為這一切的問題源於少數的害群之馬。事件爆發後,散播「佛洛伊德(George Floyd)是一個暴力罪犯和示威者們都是恐怖份子」這個論調的明尼亞波利斯警察工會會長被起底,是一位白人至上主義者,同時也剛好是川普(Donald Trump)的支持者,曾幫川普站台,過去不斷阻止各項警察改革和阻撓市政府處分做錯事的警察。另外,也有一些警長願意站出來與示威者對話,甚至與他們一同遊行,如公開叫川普「閉上嘴巴」的休士頓警長和與示威者肩並肩遊行的弗林特警長。

然而,一個制度上的種族歧視問題仍需要制度上的改革,示威者的主要訴求便是希望「停止或減少警方預算」,他們主張要用某種緊急應變的「公眾安全小組」來取代警察,且將大量警察資源轉移到處理精神健康相關的醫療和社工單位。他們已受夠了五年前歐巴馬(Barack Obama)所推動的改革《建立社區信任和正義》,一個耗費475萬的改革方案,包括去偏見訓練、增加警用相機(body camera)、社區對話等,卻不見任何實質改變。而只要強大的警察工會持續發揮其影響力的一天,做錯事的警察便能一再地躲過懲處或被開除,如這次殺害佛洛伊德的白人警察被發現過去有17件不當行為的指控,但沒有一件讓他受到懲處。

在川普時代下,種族衝突在美國越加沸騰起來,白人至上主義者透過公權力和法律的庇護,卻也因川普本身的言行而越來越膽大妄為。對於示威者而言,他們僅剩的希望是停止警方預算,或是以其它方案來取代警察的功能,事件爆發的明尼亞波利斯市議會通過要解散警隊,便是此次運動的一大成功。

這場美國數十年來少見的群眾示威在三周後規模仍不減,短期內似乎也不會結束。其他國家也陸續有群眾上街聲援,亞洲便包括了泰國、韓國以及日本。但在台灣,聲援的規模卻遠遠不足,其主要原因不在於台灣本身沒有種族歧視問題,或是對美國的種族問題缺乏認識。反之,台灣人其實也有一些潛在的種族歧視問題存在,尤其是針對東南亞移工,而對美國的種族矛盾之了解也不會比其他有聲援活動的亞洲國家來的少。

台灣主流媒體在事件爆發第一時間,並沒有具體報導,當時全國注意力放在港版國安法、六四紀念,以及罷韓倒數等,在這些具體事件之間又塞滿了疫情相關新聞。等到這場示威在美國達到一定規模時,台灣主流媒體卻以晚上才會出現的暴力衝突場面來概括這場主要和平理性非暴力的示威。而蔡英文總統至今仍對這場抗爭一字未提,也讓這個示威背後的核心議題在台灣不被討論或重視,甚至有陰謀論出現嘗試亂帶風向,讓台灣人在大選後持續活在國族主義的緊張氛圍之中。

實際上不該如此,無論是香港或美國的示威,都值得我們同等關注和支持。而在台灣,警察暴力的問題也可以在大大小小的示威中看見,讓大家記憶猶新的或許是太陽花運動時的警察濫權,或最近的中和警察「踹頭事件」;在歧視方面,除了上述提到東南亞移工、漁工之外,對於原住民的歧視其實也是我們還未開始面對的課題,因抗議《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而被迫在他鄉流浪的巴奈・庫穗,也是台灣制度化種族歧視下的受害者和見證者。或許有一天當我們開始傾聽這些失去話語權者的怒吼時,就會發現其實我們都承受著相同的苦難。

延伸閱讀
在倫敦清真寺邂逅法蒂瑪,妳是否曾在撒哈拉沙漠遙想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