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炳堯自首作偽證 告發教唆殺人

中國時報【陳志賢、王正寧╱台北報導】

10年前槍擊前立委蔡正元南港服務處的翁炳堯,昨在律師周武榮陪同下赴台北地檢署自首涉偽證罪,並告發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中影董事長郭台強、羅玉珍夫婦及前中影副董事長莊婉均4人,教唆他到服務處開槍,逼蔡辭中影董事長,涉嫌教唆殺人。檢方訊後,將翁限制住居後請回。

面對媒體對其說法質疑,翁、周沒有具體回應,問為何拖10年才爆料?翁說,出獄後屢被質疑侵吞槍擊案尾款,馬也當上總統,擔心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就此噤聲,直到最近北檢再查中影案,他要讓幕後教唆開槍的人受處罰,才出面自首並告發。

翁炳堯依預備殺人罪判刑確定,多年前假釋出獄,他說,2007年7月28日開槍後,同年8月17日他接獲電話要他出席某飯局,到場後發現席間有李全教、莊婉均、郭台強、大億董事長吳俊億,及叫他找人開槍的同夥甘憲成,當天李曾趨前跟郭咬耳朵。

翁說,當時言明開槍價碼是中影成交價32億一成3.2億。同年10月他被捕遭羈押,不久莊婉均胞弟莊其田給他2000萬,要他「不要急」,但事後他沒拿到尾款3億,蔡辭中影董事長,莊成為中影董事,他出獄後還被質疑暗槓尾款。

他指出,士林地檢署曾提訊他,問他認不認識郭台強?但他作偽證說不認識郭,並將案情推給甘憲成。之後,北檢再傳訊他,他因甘死亡,才告訴檢方去查李全教,因李是槍擊案「牽線人」。

對於指控,馬辦發言人徐巧芯強力駁斥。她指出,槍擊案發生在2007年7月28日,馬英九首次擔任黨主席是2005年8月19日至2007年2月13日,第2次則是2009年。單從時間點,就完全說不通,馬更沒有任何理由參與此一槍擊案,指控實在荒唐至極。

至於郭台強,今天則將出面說明中影案,回應外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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