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偷吃阿公級男人產一子 台積電工程師閃4年綠光才知真相

老婆偷吃阿公級男人產一子 台積電工程師閃4年綠光才知真相 137
老婆偷吃阿公級男人產一子 台積電工程師閃4年綠光才知真相 137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台積電工程師阿德(化名)與妻子小芬(化名)結婚多年,2人也育有一子,由於阿德在新竹工作,小芬與孩子住在台南,因此平時小芬的同事東哥(化名)偶爾會幫忙接送孩子上下課,沒想到小芬與東哥竟發展出婚外情,甚至小孩都不是阿德的種,阿德一狀告上法院,小芬與東哥也要賠償100萬元。

判決指出,阿德與小芬在2019年5月20日結婚,婚後育有一名子女,阿祥平日都在新竹工作,小芬則是與孩子住在台南,由於小芬也要工作,平日無法接送小孩,同事東哥便說可以幫忙。

阿德知道東哥年紀頗大,甚至已經可以當孩子的外公,因此沒有過多想法,認為這是東哥對晚輩的關愛,也感謝東哥協助,偶爾也會邀請東哥參加他們的家庭旅遊。

孰料某日小芬主動向阿德坦承,與東哥產生情愫,甚至直言,「沒有東哥,我的世界就毀滅了」、「東哥就是比你們都還重要。」阿德聞言後對小芬的三觀徹底毀滅。

更崩潰的是,阿德得知小芬與東哥的不倫戀已長達4年,於是帶小孩到醫院做親子鑑定,結果才發現原來連孩子都非他親生,便將小芬、東哥告上法院。

小芬辯稱,自己當初是遭到東哥性侵,並未侵害配偶權,不過在偵辦的過程中,檢警發現,小芬平時不但稱呼東哥「親愛的」,還傳訊稱「就是看到阿公(東哥)我會很開心,阿公消失我會很難過」、「我覺得我可能真的愛上阿公。」多次向東哥傳送「愛你」等貼圖表達感情,因此未採信小芬說法。

新竹地院法官審酌,小芬與東哥在交往期間,一共發生224次性行為,時間橫跨婚前至婚後,愛的足跡遍布各間摩鐵、高鐵橋下及停車場,甚至產子,還交由阿德撫養,東哥還假裝不知情、更以長輩姿態參加家庭旅遊、聚餐,2人共同操弄阿德,破壞配偶權情節嚴重,因此判2人須連帶賠償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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