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作弊 為面子竄改學生分數

中國時報【鐘武達╱彰化報導】 老師作弊!彰化縣1所國立高中陳姓化學老師疑因學生考試成績太差面子掛不住,竟3度竄改分數拉高平均,涉嫌「偽造文書罪」。彰化地檢署8日偵結,認為陳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給予緩起訴1年、但應向公庫繳交3萬元處分金 。 彰檢緩起訴處分書指出,46歲的陳姓化學老師在該國立高中任職6年,他是於去年9月7日,涉嫌登入電腦學生成績系統,把任教的2年級1個班、3年級2個班共133人的期初考試成績,竄改提高4至5.8分。 去年10月中旬,陳又以同樣手法登錄電腦,竄改任教的1、2年級各1班及3年級2個班共177名學生的分數,且分別拉高7至17分。隨後,另又竄改2年級任教某班的44名學生分數,拉高2至10分。陳「作弊」遭檢舉調查時,還渾然不知,去年11月17日再次竄改4名學生的手寫答案。 檢察官說,陳4次的行為,導致校方寄出錯誤成績單給學生,損害評量學生成績的正確性及公平性。 針對這起弊案,校方表示,陳竄改分數的作法可能影響學生繁星計畫,不過,繁星採計1、2年級成績,所以當時3年級學生並未受影響,至於1、2年級可能受影響的學生分數,都已還原。 校方強調,學校是接獲檢舉調查屬實後一切依法處理,並且對陳做出1大過、考績四條三的處分,至於有關行政事務瑕疵,也做出2次申誡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