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報警抓學生惹爭議 市長盧秀燕對罵老師不適任一事道歉 指校方警方處理程序需改進
今年3月,台中市某國小發生一起學生與體育老師衝突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不僅老師報警讓員警進入校園將學生帶走一事引起家長質疑,昨(2)日議員質詢此案時,市長盧秀燕也震怒痛批該明教師「不適任」。不過今日總質詢前,盧秀燕卻表示自己「話說太快」,要向這名老師致歉,但也強調學校或警方在處理此事的程序需要改進。
據了解,該事件發生於3月26日,當時一名6年級學生與體育老師因為分組問題發生爭執,過程中學生揮動樂樂棒球棍擊中老師。事後,學生家長得知孩子與老師發生衝突後,要求孩子隔天到學校向老師道歉,但老師因為不滿孩子道歉態度憤而報警,制服員警直接進校園,並在老師要求下,將當事學生帶回做筆錄。然而,家長在27日接到學校學務主任的電話,通知「警察到場」,接著又接到通知稱「孩子已經被送到警察局」。
學生家長表示,當時完全沒有預料到孩子會被警方帶走,經過了解後,家長才得知,與孩子發生衝突的並非體育老師,而是學校的生活輔導組長。該名生活輔導組長對學生的道歉態度不滿,最終選擇報警處理,學務主任在無法阻止的情況下,緊急通知家長,然而,當家長趕到學校時,孩子已經被帶到警察局。
家長強調,孩子在事件發生時並未進行攻擊行為,也並非現行犯。他質疑警方將孩子帶走的做法,並擔心未來若教師對學生有不滿,是否也可以報警將學生帶走。
警方表示,當時由於老師堅持提告,因此在將學生帶回警局前,警方已先通知家長。家長因工作原因無法即時到場,警方便將學生帶回警局了解情況,待家長趕到後才陪同製作筆錄。台中市警方表示,當時2名員警穿著制服並開巡邏車進入校園,這違反了《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的規定,已對相關員警進行申誡處分,並將加強宣導,要求員警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應穿著便服並使用偵防車,以低調處理。
昨(2)日市議員在議會質詢此案,並要求校長到議會備詢,也引市長盧秀燕的強烈反應,痛批該名教師「不適任」、校長「領導無方」,並要求相關警員與所長接受懲戒處分。
不過今天在總質詢前,盧秀燕卻向老師道歉,表示現在教育孩子不容易,老師教孩子過程中有時候心力交瘁,因此為何老師會這樣子做,應該要了解前因後果,她也承認自己昨天說老師不適任的說法,是話說得太快了,太早下結論,必須向老師致歉。
不過盧秀燕也指出,這件事情也凸顯大家對法律知識可能有不足的地方,因此各局處對於法律要有更好的認知,因為少年權益法、少年事件處理法有非常嚴謹的規定,孩子當時並非現行犯,且按法必須要由法定監護人或家長陪同才可以,否則就是違法。她表示針對此極少數的案例,會請教育局訂出SOP,以利大家參考,讓大家對法律的遵守與執行有更好的認識,對於造成孩子的心理創傷,也會予以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