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訊息露餡!女友酒後昏睡 高雄男竟喊兄弟一起「撿屍」性侵得逞
[周刊王CTWANT] 高雄市一名男子與女友同居,某天2人飲酒後,男子趁女友不省人事,竟找來好兄弟一同性侵對方,直到後來2人吵架分居,女友竟在男友手機中看見「大嫂後面有醒來嗎」等對話,全案才曝光。高雄地院審理後,依照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判男子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阿強與小琳(皆為化名)原先是情侶關係,2人在高雄鳳山一處房屋同居。2023年2月某天深夜,阿強與小琳在住處飲酒,期間小琳因為不勝酒力昏睡過去。阿強見女友昏睡,脫掉女友衣物,並且透過通訊軟體喊來好兄弟,在小琳無意識的情況下性侵得逞。
對此,小琳原本完全不知情,直到2023年4月間2人因爭執分居,小琳在無意間查看阿強的對話紀錄,發現自己喝醉那天,阿強曾透過通訊軟體找了好兄弟來家中,事後好兄弟還傳送:「今天謝謝,很舒服,大嫂後面有醒來嗎?」等對話內容,才驚覺事情有異。
在小琳逼問下,阿強終於坦承確實有找好兄弟來「欣賞裸體」,不過他宣稱起因是因為小琳曾說過「可以接受3P」才會發出邀請。且阿強宣稱兄弟當天因為起不了生理反應,最終不了了之,並無發生性關係。過程中阿強也不斷向小琳致歉,坦言自己做錯了,希望能夠挽回對方,但小琳堅持提告。
阿強挨告以後,又換了另一套說法,表示是因自己約砲被小琳發現,為了挽回感情,才會開始順著小琳的意思修正說詞,但他強調當天僅有找好兄弟來欣賞裸體,沒有真的發生性行為。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從阿強的證詞來看,可以知道邀請好兄弟到場,就是為了發生性交行為;且在案發以前,阿強的兄弟就知道小琳喝醉,對邀約「觀看裸體」的目的應該了然於心。且事後阿強的好兄弟事後還透過通訊軟體致謝,按照對話脈絡、一般男性性高潮的經驗,應可認定好兄弟有與小琳發生性關係。
由於案件事證明確,法官不採信阿強的說法,最終依照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判處阿強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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