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 符合規定可補助

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為了提供民眾轉職或就業,桃園市就服處開辦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同時,為了鼓勵雇主僱用本國籍照顧服務員,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達到40小時,聘僱期間連續達1個月以上,並且符合相關規定,就可向桃園、中壢就業中心申請補助。(李明朝報導)

桃園市就服處為了協助失業者再就業機會,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其中包含核心課程、臨床實習、實作課程等,已有結業的照顧服務員陸續投入長照等機構服務。

雇主僱用本國籍照顧服務員符合相關規定,可以獲得補助,桃園市就服處處長劉玉儀表示,為了鼓勵雇主僱用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減少僱用外籍看護工,以創造失業勞工再就業機會,提供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雇主僱用經桃園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推介並且開立推介證明的照顧服務員,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達40小時,聘僱期間連續達1個月以上並且符合相關規定,就可向桃園、中壢就業中心申請發給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每一被看護者發給雇主每月新臺幣1萬元,最長補助12個月為限,減輕雇主負擔。

就服處表示,補助方案相關申請資訊,可以到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