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稽查建案 桃市地政局:缺失限期改善

桃園市房地產受益於重大建設推動,以及剛性需求買盤,交易件數未受疫情衝擊,今年1月10月為止,核發建照1373件,相較去年同期增加78件,同時為了遏止預售屋投資炒作,維護市場交易秩序,桃園市地政局、建管處等單位,日前陪同內政部官員,前往中壢區青埔及龜山區A7等開發區等4處銷售中心進行聯合稽查,其中一處建案雖未公開銷售,但廣告物上卻寫著早鳥優惠、搶先預約等,已被市府列管追蹤。

(李明朝報導)

桃園市去年1至10月份核發建照件數是1295件,今年同期件數達到1373件,中壢區230件居首位、觀音區195件居次、楊梅區166件第3,桃園區120件第4,第5名大園區105件。

建案必須在取得建照才可以展開銷售,桃園市目前尚未發現建商在未取得建照銷售情事,地政局地價科科長林鼎鈞說,日前的稽查行動,發現定型化契約有明顯缺失,包括交屋保留款未依規定載明為房地總價5%、停車位未載明高度、未載明水、電、瓦斯管線費用分擔方式等缺失,已要求建商限期改正,以及雜項執照未申請,以及有1建案廣告物寫早鳥優惠、搶先預約,也列管追蹤。

地政局表示,坊間建商或代銷業者為營造銷售熱潮的廣告效果,尚未取得建照就釋出預推案訊息,這種「預購」、「潛銷」的銷售方式容易使民眾承擔資訊不對稱的風險。另外,部分建商會在契約書中夾帶違法的「二次施工同意書」,二次施工就是違建,不論地區、違建規模及使用情形,都會列為最優先拆除的對象,無論民眾購買時是否知情,建管單位獲報後都須立即拆除,如有違規事證應向市府提出檢舉。(照地政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