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性騷擾受害者 應曉薇喊話民進黨快修法:不要說幹話

記者林保宏/綜合報導

近日政壇接連爆出性騷擾案件,而且不只一起,現在引發全台關注。對此,有意爭取國民黨北市第5選區(中正、萬華)黨內立委提名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今(4)日也在臉書發文,呼籲民進黨趕快修法,尤其民進黨北市提名一堆要選立委的,不要只會「顧全大人」,要真正的站在「性別平權」推動立法,不要說「幹」話。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 資料照/中天新聞 )

應曉薇今日上午在臉書發文提到,針對性騷擾案件,她聲援這些受害者。應曉薇透露,自己也是性騷擾被害女性,她呼籲民進黨趕快修法,不要只是在那邊講幹話,並且分享過去處理過的性平協助經驗。

應曉薇表示,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導致發生因順服與否影響權益得喪或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正常生活進行之行為,可參見《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之詳細定義。

應曉薇進一步指出,目前性騷擾者,除涉及猥褻、或《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觸碰身體隱私罪有刑責外,其餘僅是處1萬至10萬元罰鍰之行政罰與民事賠償責任,嚇阻效果仍屬有限,且被害者必須要經過申訴、調查、調解等陌生過程,降低投訴意願,致使性騷擾事件層出不窮。

應曉薇說,若是自己能獲得國民黨提名並選上立委,她會針對性騷擾事件推動修法方向,要有效降低性騷事件,可以從加重騷擾者責任與優化申訴過程及開放案例查詢三方面著手。

應曉薇並提出幾點看法,第一、提高騷擾者行政罰鍰金額,加重騷擾者代價。第二、將再犯者列入加重事由,提高行政罰鍰上限。第三、將性騷擾防治法25條觸碰身體隱私罪改為公訴罪而非現行告訴乃論之罪。第四、機關若未能依法定程序受理申訴及依時限辦理,視為幫助行為,與騷擾者同負民事連帶賠償責任。第五、便利民眾性騷擾案例查詢,使人民有更具體依歸協助判斷與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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