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照相」抓噪音車 18縣市明年上路

記者黃德潔/臺北報導

為改善高噪音車輛擾寧問題,環保署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昨日邀集車友及團體測試,35套系統預計明年元旦正式上路,將先於18縣市運用,不排除在飆車高躁音路段,採機動或固定執法。

環保署昨日舉辦「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媒體交流會」,聲音照相執法前,環保署已召開2次法規研商會。期間,部分車友及車輛團體提出相關疑慮,為釐清相關車友及團體所提疑慮,特地舉辦現場測試。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孟裕表示,聲音照相符合目前檢測標準在精密度和準確度相關規定;希望化解各界疑慮後,預計明年1月1日公告正式上路,違規可處新臺幣1800元至3600元。

機動或定點固定式執法

蔡孟裕指出,各縣市設置聲音照相地點,會由地方環保局安排,不排除在飆車喧囂的高噪音路段,採取機動執法或定點固定式執法,將比照測速照相,設置「前有監測照相」的明顯標誌,提醒用路人。而在某些天氣條件下,如風速超過每秒5公尺以上、或是下雨天,相關干擾比較多,若在不良天候時,發現有較高噪音的狀況,可能就不會直接開罰,但各環保局還是可以通知該車輛進行檢測,是否有不當改裝。

蔡孟裕說,目前已有35套聲音照相系統,預計會先在18縣市中使用,其他會陸續規劃布建;現有的手動噪音偵測還是存在,聲音照相只是多了一套工具。

為確保科技執法設備精確度及公正客觀性,環保署已訂定執法設備認證、驗證及查驗3程序。設備所使用的噪音計必須通過標準檢驗局檢定認證,且每2年檢定1次;系統必須經過環保署認可的噪音法規實驗室比較測試驗證,每年1次;聲音校正器應通過國家量測標準實驗室驗證,每3天校正1次;聲音照相系統每5分鐘與國家標準時間對時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