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駕照未按時辦理審驗會怎樣? 正解在這邊!

許多初次考領職業駕駛執照的職業駕駛人,在領取駕照後常常忘記要定期審驗駕照,臺北區監理所提醒,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4條規定,職業駕駛執照自發照日起,每滿3年需審驗1次;年滿60歲之職業汽車駕駛人,則應每年審驗一次。審驗期限為審驗日期前後1個月,且為方便駕駛人記憶,審驗日期是跟生日綁定的,職業駕駛人可在每年接近生日時留意是否應該辦理審驗了。

職業駕駛人在駕照審驗期間,請記得至指定醫療院所或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完成體檢;68歲以上小型車職業駕駛人及65歲以上大型車職業駕駛人,應一併做認知功能測驗,請駕駛人務必攜帶合格之體檢表及認知功能紀錄表單(限3個月內有效)及國民身分證、駕照正本至鄰近監理所站辦理審驗;若駕照已到有效期限1個月內,請加附與體檢表相片相同之1吋相片1張辦理換照。

該所提醒,職業駕駛人如未依規定參加職業駕照審驗,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逾期1年以上者,將受逕行註銷駕照處分。65歲以上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則須依駕照效期申請延長年限,逾期亦受逕行註銷駕照處分。遭到註銷駕照的職業汽車駕駛人,得申請換發同等車類的普通駕照,在未換發之前不得駕駛汽車。

另外,只要下載監理服務APP,開啟推播通知,就可收到職業駕照審驗的通知簡訊,歡迎駕駛人多多下載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