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媽媽的話! 陳致中要被關了

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案各依洗錢罪判刑,扁子陳致中(左一)判刑1年定讞。(圖:陳致中臉書)
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案各依洗錢罪判刑,扁子陳致中(左一)判刑1年定讞。(圖:陳致中臉書)

纏訟多年的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案洗錢案,最高法院今(26)日駁回上訴,將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定讞,陳致中須入獄服刑,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國務機要費在綠營強力修法除罪後,前總統陳水扁等7人去年獲判免訴,妻子吳淑珍更二審就南港展覽館案犯洗錢罪判刑2年,被指聽媽媽的話開海外帳戶洗錢的兒子陳致中判刑1年、併科150萬元罰金,媳婦黃睿靚判刑10月,併科100萬元罰金,宣告緩刑4年。

判決認為,吳淑珍雖然否認犯行,更二審庭訊時,陳致中、黃睿靚亦否認洗錢,強調只是聽從吳淑珍的指示到銀行開戶,但同案蔡銘哲於偵查及歷審均坦承犯行,加上陳致中、黃睿靚在原審中均坦承洗錢,且吳淑珍在龍潭案及南港案先前均已判刑確定,故認定構成洗錢罪。

最高法院今天撤銷吳淑珍有罪部分,發回更審;但駁回陳致中、黃睿靚的上訴,陳致中判刑1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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