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不可私自分裝販售 觸法最重罰25萬

休閒植栽風氣興起,小包裝肥料市場隨之成長,部分賣家嗅出商機,販售私自分裝、混裝的小包肥料,農糧署提醒,行為已觸犯法規,最重可處新台幣25萬元以下罰鍰。農糧署南區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今年以來,各類肥料管理法違法案件檢舉及裁罰案件數量均上升,顯示多數賣家對於現行肥料管理規定仍不清楚。

肥料。
肥料。

南區分署指出,販售私自分裝肥料已經反肥料管理法第17條「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貯藏之肥料,不得拆封、分裝、摻雜、稀釋或塗改肥料標示」,可處以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南區分署強調,若肥料是經由網路販售,則商品頁面應清楚標示肥料的登記證字號、品目及登記成分,並不得對於肥料效果有虛偽、誇張及其他不正當宣傳,否則也將可依法另行裁處;呼籲民眾應先了解相關規定,以免遭受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