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導自演強盜案 便利商店員工與同夥被起訴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4日電)中市一家便利商店洪姓店員因缺錢,與陳姓男子、吳姓少年自導自演強盜案,由少年扮搶匪持刀劃傷佯裝抵抗洪男,搶走店內8萬餘元,檢方今天起訴洪男等2嫌,涉案少年裁定收容。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27歲洪姓男子在台中市太平區一家便利商店擔任夜班店員,洪男因債務問題缺錢,竟與22歲陳男、17歲吳姓少年謀劃「自導自演假強盜案」。

今年6月19日凌晨3時許,洪男將準備好的不銹鋼小刀及安全帽交給陳男,再由陳男轉交給吳姓少年。吳姓少年戴上安全帽、口罩後,騎機車前往洪男任職的便利商店,持刀進入店內假裝強盜。

洪男配合演出,先持鋁棒佯裝抵抗,再由吳姓少年持刀劃傷洪男右腹部,造成10.5公分的刀傷,洪男再將事先準備好的4個共計裝有新台幣8萬7000元牛皮紙袋交出,吳姓少年得手後騎機車逃逸。

吳姓少年得手後,先前往台中市東區旱溪夜市,從其中1個裝有1萬5000元的牛皮紙袋抽出1000元後,再將這個牛皮紙袋交給陳男;少年再轉往台中市太平區一家網咖,再將剩餘3個裝有現金的牛皮紙袋交給洪男。

事發後,洪男依計畫向警方報案,並佯稱遭不詳歹徒持小刀恐嚇強取現金。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偵辦,循線追查發現洪男等3人自導自演強盜案,並逮捕洪男等人,查扣剩餘的7萬8000元贓款。

台中地檢署依據證人證詞、監視器畫面、扣押證物等證據,今天依業務侵占、誣告等罪嫌起訴洪男及陳男,吳姓少年由台中地院少年法庭裁定收容。(編輯:戴光育)10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