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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認活不久了!房東:租房到我死就送房子

有這麼好康的事嗎?臉書房屋買賣社團,最近流傳一篇文章,po文者說,自己72歲了再活也沒幾年,因此要將自己位於彰化北斗鎮的1棟房子,以每個月2萬出租,只要房客,每個月準時付租金,等到他死後就把房子送給租客,文章引發討論。但經過查證,屋主的所有權只有「地上物」,土地的所有權其實是國有財產局的,未來買賣恐怕會衍生問題

三樓高透天厝,就在彰化北斗明亮的客廳格局方正,這棟房子的屋齡起碼超過25年,最近屋主打出出租廣告,引發討論房客只要準時付租金,等屋主過世後房子就能直接轉移。隨機問問民眾,不少人不相信,也有人覺得是噱頭,其實屋主有三個方案,第一是,月租9000元,第二是月租2萬到死後就送房,第三是簽個30年合約時間到了,房子就是你的。

屋主72歲了,自稱法拍教父,光在中部就有40筆不動產,因為覺得自己活不久了,想便宜賣給年輕人,只是記者查證後,發現屋主當時也是以法拍方式取得地上物,土地所有權,是國有財產局的。租屋送房確實在臉書引起迴響討論,只是房子買賣,還會牽扯出,贈與稅增值稅契稅等等金額,交易前恐怕得三思。

(民視新聞/ 許家程、李文華 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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