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加簽優質企業相互承認協議 邁合作歷史性一大步
▲關務署提供
臺加簽署優質企業(AEO)相互承認協議,雙方海關將給予對方AEO出口業者便捷通關等優惠措施。財政部關務署表示,該協議之簽署代表雙方海關建立相互合作的新里程碑,邁出歷史性的一大步。
我國與加拿大「優質企業(AEO)相互承認協議」昨(五)日於臺北舉行之「第二十屆臺加經貿對話會議」中圓滿完成簽署儀式。由我國駐加代表處大使曾厚仁及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代表Jim Nickel分別代表雙方簽署,並由我國經濟部政務次長陳正祺、關務署副署長蘇淑貞及加方重要官員到場觀禮見證。
據統計,臺灣為加拿大在亞洲之第六大貿易夥伴,近三年雙邊貿易總值平均逾五十億美元,因此完成本協議簽署,對促進臺加經貿發展至為重要。關務署期待經由雙方持續努力,拓展臺加雙方未來在其他方面之關務合作,全方位促進貿易便捷及國際供應鏈安全,創造更大合作效益。
關務署表示,臺加雙方達成AEO相互承認,我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出口業者將直接受惠,經由互相承認驗證結果,雙方AEO出口業者可在臺加兩方均享便捷通關等優惠措施,不僅有利我國AEO業者輸加貨物快速通關,創造商品競爭利基,更有助業者後續物流管理,構建Just-in-Time與零庫存的利基,並可達成整體供應鏈安全,以提升企業競爭力;加方AEO業者輸臺貨品亦然,進而促進臺加雙邊貿易發展,締造互惠雙贏經貿榮景。
我國自九十八年十二月實施優質企業制度,截至一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完成認證已達九五二家,包含四二一家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及五三一家一般優質企業,約占我進出口貿易總值之五○%,我國另已分別與美國、新加坡、以色列、韓國、澳大利亞、日本、印度、紐西蘭及瓜地馬拉完成簽署AEO相互承認協議,加拿大係與我簽署上開協議之第十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