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港辦理環差 助北部地區土方平衡

臺北港辦理物流倉儲區環差協助北部地區土方平衡。(圖:基隆港務分公司提供)
臺北港辦理物流倉儲區環差協助北部地區土方平衡。(圖:基隆港務分公司提供)

▲臺北港辦理物流倉儲區環差協助北部地區土方平衡。(圖:基隆港務分公司提供)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為加速臺北港填土造地計畫執行,在符合環保規定前提下增加收量,依據現有環評規定,臺北港物流倉儲區收容公共工程營建餘土每年不得超過三百萬立方公尺,且不收受污染物及營建或裝潢等廢棄物。港務公司配合國家政策,日前辦理環評差異變更(環差)影響評估,期能擴增年收土量,協助北部地區土方平衡。

港務公司於一○八年辦理臺北港交通環境調查,經考慮港口貨運量、淡江大橋施工、八里地區交通、噪音及空污等因素,於一○九年四月向環保署提出環評差異變更(環差)影響評估,內容包括擴增年收容土方限額由三百萬立方公尺分階段調增至四百二十萬立方公尺,並在「先公後私」原則下,配合環保署擬訂的土石回填規範,協助收容民間土資場或環境資源機構篩分產出的破碎磚瓦及混凝土石(B5類),但不包含營建及裝潢廢棄物。環差案如果一○九年度第四季可通過,將儘快於一一○年開始執行。

另依中央政策指示,地方政府輔導環境資源業者進行廢棄物分類,分類後的廢棄物再依類別由各類收容機構妥善收容。未受污染的B5類合格土石,則可俟臺北港環差案通過後,在臺北港收容公共工程土方餘裕下,由地方政府向港務公司申請收容並負責出土管理(含申請、土車運輸動線及破碎磚瓦及混凝土品質保證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