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英智財局互簽備忘錄 專利申請寄存程序獲簡化

記者郭恩孝/綜合報導

臺灣與英國之間未來申請發明專利流程將更為便利。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天與英國智財局簽署「臺英專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瞭解備忘錄」,即日起實施,未來臺英兩國之間的專利申請人寄存程序將更為簡化便利。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日與英國智慧財產局局長莫斯(Tim Moss)簽署「臺英專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瞭解備忘錄」,並召開兩局首長會議,就雙方關注的遏止著作權網路侵權措施、提升專利審查品質、專利電子化申請、英國脫歐對於智慧財產權的影響等進行意見交流,雙方並同意未來持續以視訊會議進行包括中小企業智財輔導措施等議題的討論。

以往專利法27條規定,申請有關生物材料發明專利時,申請人最晚要在申請日當天,把生物材料寄存於專利專責機關指定的國內寄存機構。英國來臺申請發明專利案當中,又以生技醫藥類為大宗,且有逐年增加趨勢,

智慧局指出,未來臺、英兩國專利申請人寄存程序可望獲得簡化,不僅消除因跨國寄存所造成的不便,更可減少重複寄存等花費,進而強化兩國在生技、醫藥、食品相關產業的專利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