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吊臂砸中捷 民代要求暫緩發照+懲罰性賠償

中捷事故後續檢討,中市議員要求暫緩發興富發文心愛悅使照,並做出懲罰性處分賠償。(圖:陳淑華提供)
中捷事故後續檢討,中市議員要求暫緩發興富發文心愛悅使照,並做出懲罰性處分賠償。(圖:陳淑華提供)

吊臂砸中捷事故,1死10傷,民進黨台中市議員陳淑華質詢指出,興富發工安紀錄堪稱黑歷史,過去四年,在台中五案三死,市府百萬元罰款,無法嚇阻業者,要求暫緩發放事故建案興富發文心愛悅的使用執照,並研議對無良建商的違法裁處,加列懲罰性賠償或懲罰性處分,有效建築管理,確保人命安全。

台中市議會今天(23日)進行都發建設水利業務質詢,民進黨議員陳淑華、陳俞融、張芬郁、蕭隆澤、陳雅惠、謝家宜等人,連袂關心吊臂砸中捷事故。議員說,吊臂砸中捷事故,多方嚴控的話,是有機會可以避免的、是可以減低人員死傷。當然,究其原因是興富發工地發生塔吊吊臂從高空掉落所致。陳淑華指出,中捷事故中的關係人主要包括乘客、中捷公司、台中市政府,以及興富發等幾方,事故中造成人員死傷、中捷高額財損、台中市道路及公共設施損壞,台中市政府的行政作為哪裡去了。議員表示,興富發每年全國推案量超過300億,中市府百萬元罰款,根本對興富發無法起懲罰作用。要求市府要有guts,暫緩發放事故建案興富發文心愛悅的使用執照,並研議對無良建商的違法裁處,加列懲罰性賠償或懲罰性處分,真正有效建築管理,確保人命安全。議員陳俞融指出,台灣現行建築法,罰則威嚇力不夠,工安罰則,通常到3萬到30萬元,對建案銷售金額動輒百億的建商來說,單次違法罰金明顯不足,建議市府,應提高有違規紀錄建商的工地巡檢頻率,並提高相關罰則,例如比照違建處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50以下罰鍰,以比例裁罰,才能有效嚇阻建商繼續違法。

對此,都發局強調,5月10日興富發建設發生公安意外後,市府當天即勒令興富發9處工地停工,以「重罰、重賠、重求償」為原則,依違反建築法第63條、65條、68條規定,並依89條開罰最高共81萬元;隔天(11日)突擊檢查停工工地,發現其中一處仍有施工情形,都發局立即開罰27萬元,市府首波裁罰金額已逾百萬元。

另外,都發局與勞工局展現強力執法決心,週末不停歇於13日再針對捷運沿線5處工地突擊稽查,其中1處為市府管轄、4處為中央管轄,稽查結果2處工地有部分安檢缺失,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後續也將不定期稽查各處工地,並建請中央修法調高罰則。

有關中捷向興富發求償部分,副市長黃國榮說,求償金額2億元是中捷公司依照受損的2節車廂造價初步所提出的求償金額,後續也會再評估隔音牆修復及營運損失等一併提出。(寇世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