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股》華安現增 擬延長募集期間、調整發行股數

【時報-台北電】華安(6657)董事會決議延長110年現金增資募集期間及調整發行股數,將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110年現金增資募集期間及調整發行股數,並祭出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之相關補償辦法。

華安於110年4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萬股,發行價格暫訂為每股44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9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5707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然而因應近期全球經濟驟變及台灣資本市場波動,考量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有資金需求之必要性,故擬延長本次現金增資募集期間三個月(至111年3月6日)及調整發行股數由1000萬股調整為660萬股,募集總金額由4.4億元調整為2億9040萬元,並陳報主管機關核備。

相關增資作業日程如下,認股基準日為10月16日(不變),停止過戶期間自110年10月12日至110年10月16日(不變),股東及員工繳納股款期間自110年11月2日至110年12月2日止,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自110年12月3日至110年12月9日止,現金增資基準日110年12月10日,並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異動之。原股東認購數為增資發行新股之90%,變更後原股東認購數計594萬股。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5977萬1千股按比例認購,調整後原股東每千股可認購99.37929765股。(編輯整理:葉時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