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管如空中交管共3類 起降滑行都由機場塔台負責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2日電)桃園國際機場新塔台預定年底啟用。飛航管制有如空中交通管理,共分3類型管制,飛機起飛、降落與滑行,都由機場塔台負責。

地面的陸上交通有各種號誌、標線指引,飛機從地面起飛到天空中的飛行及降落,則有賴飛航管制,在台灣就是由民航局飛航服務總台負責。

飛航服務總台說,航管有3種類型,包括:機場管制、近場管制與區域管制。

機場管制就是屬於機場塔台職責,由管制員以目視方式,掌握機場內及機場附近的航機動態,並以無線電提供航機起飛、降落、滑行等導引及管制服務。

近場管制由近場台負責,主要任務是管制機場附近剛起飛及準備要降落的航機,讓航機得以在機場附近較為擁擠的空域內取得安全的間隔,以順利爬升及下降高度。

飛航服務總台說,相較於塔台管制員可目視機場場面及航機動態,近場台的管制員是利用雷達螢幕及無線電,掌握航機位置及飛行高度,引導航機飛行。

飛航服務總台目前分別在位於桃園的北部飛航服務園區,設有台北近場管制塔台;在位於高雄的南部飛航服務園區,設有高雄近場管制塔台。

區域管制的執行單位是區域管制中心,負責管制飛行高度在兩萬呎以上的航機,不論是離場、到場還是過境台北飛航情報區,當航機的航程超過台北飛航情報區的空域範圍時,就要由區域管制中心與相鄰飛航情報區的管制員,透過管制權責交接管的方式,讓飛航管制服務隨著航機的飛行延續而不間斷。

飛航服務總台說,如同近場管制一樣,區域管制的管制員也是利用雷達螢幕及無線電,掌握航機位置及飛行高度。台北區管中心也設於桃園的北部飛航服務園區,提供台北飛航情報區的服務。(編輯:管中維)10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