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聯會對《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草案提建議

全國船聯會昨天召開理、監事聯席會議,由理事長張正鏞(中)主持、航港局組長賴炳榮(左)出席。(記者周家仰攝)
全國船聯會昨天召開理、監事聯席會議,由理事長張正鏞(中)主持、航港局組長賴炳榮(左)出席。(記者周家仰攝)

▲全國船聯會昨天召開理、監事聯席會議,由理事長張正鏞(中)主持、航港局組長賴炳榮(左)出席。(記者周家仰攝)

中華民國輪船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簡稱全國船聯會)昨(廿四)日召開「第十一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由理事長張正鏞主持,針對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今年七月十日公告《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草案,全國船聯會九月十日已發函該署副知交通部、交通部航港局建議該法修正草案內容,須審慎考慮與待釐清項目包括航商責任限制、污染清除計畫與限期完成清除合理與可行性、未來海洋污染防治基金支出用於直接清污無關事務法理,另對船員善意行為、非蓄意或非重大疏失造成意外污染處罰制度上的調和,處以刑期已有違背國際海洋公約二百三十條之規定(UNCLOS Article230)。

全國船聯會並指出,港務公司日前對「一○九年度行銷獎勵方案」修正公告,為因應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衝擊,及提升我國港群競爭力,修正轉口實櫃獎勵方案新增激勵獎勵金,增量獎勵金由新台幣五百元提升至六百元,藍色公路櫃量獎勵方案基本獎勵取消獎勵門檻,新闢航線獎勵方案,實施範圍及近洋航線實施範圍擴大至基隆、台中及高雄等三港,申請日延長至今年九月三十日前。

全國船聯會昨天理監事會議報告事項表示,港務公司配合政策方向,同意續辦「因應全球航運景氣衰退航運業獎勵振興暨促進產業升級措施方案」一年至一一○年底止,目前正由航港局循程序陳報中。屆時符合一○九年發生虧損的我國籍船舶運送業者,得申請一○九年所繳土地租金、設施租金、碼頭碇泊費,各三十%、五%、二十%減免。

全國船聯會也收到港務公司公文,建議參照新加坡紓困振興做法,於即日起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對港區租用契約中建築設施租金與管理費補貼二十%,及給予所有貨船五十%港口費減免案。有關港區相關紓困振興做法,港務公司辦理將依「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際商港土地租金補貼作業要點」,預撥一○九年度一月至六月土地租金五%,合計約五千萬元,等吞吐量數據公布後,再依已預撥金額予以增補,以紓解港區業者因此波疫情所受營運壓力。

對航港局日前召開研商一○九至一一二年「強化航行安全計畫」工作項目座談會紀錄,全國船聯會建議,海運屬重大資產投資,航商對航安非常重視,船舶進出港口作業,在船舶安全管理系統中,屬於高風險作業,在管理作為上更顯重要,感謝航港局將健全引水人管理制度引入一○九至一一二年工作項目,為提升未來港口安全管理與工作成效,建議以國際上港口事故統計資料比較,作為港口安全管理績效指標參數,至於簡報引水費率表部分,實非航安工作計畫關鍵,建議列在其他工作計畫項目。

全國船聯會理監事會也決議今年十月二十日(週二)下午於台大校友會館召開「第十一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

列席的航港局航務組長賴炳榮表示,航港局長葉協隆近期將安排拜會各公會,以瞭解業界的需求。就近期運價的問題,賴炳榮也表示,業者在航班等安排可能要採取更靈活的方式,才能因應整體大環境的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