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聯會建議一例一休不宜配合勞基法修改

針對政府「一例一休」對航運界衍生的困境,輪船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簡稱船聯會)前次會議彙整航商意見指,《船員法》為特別法,為維持船舶順利運作,實不宜為配合勞基法修改,為維持我國船員與船舶在國際競爭力,建議維持現狀,今天所召開的理監事會是否會針對此議題作出新的結論值得關注。 船聯會今(27)日下午將召開理監事會議討論多項議題,面對政府「一例一休」所衍生航運營運的困境,該會日前彙整航商意見指出,船舶於國際間航行,各國港口檢查員皆依照MLC國際勞工公約進行檢查,船員就業環境不同於岸上工作環境,才有《船員法》特別法的訂定;如採用一例一休,遇到例假日,船舶仍將面臨航行問題,嚴重影響航商營運,並造成台籍船員就業環境更為艱困。船聯會表示,《勞基法》規範套用於船員不符合國際航線航行情形,配合靠港作業等,船員屬國際工作性質,建議配合國際勞工公約(MLC)並參考各船旗國規範,才能維護台灣船員就業市場,假使將台籍船員比照《勞動基準法》要求,多數航商在招攬船員時,恐大幅降低台籍船員的比例,船隊管理也易產生問題,建議考量國際航行特性與國際法規,實不宜為配合勞基法作修改,該會呼籲,為維持我國船員與船舶在國際環境競爭力,建議維持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