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民證卡住外籍教師授課 勞動部:切結先行

為防補教狼師,立院通過修法,要求補習班聘僱外國人第1次申請聘僱許可時應檢附良民證。不過補教業反映,外師申請原母國開具良民證恐需6個月的作業時程,現有大批外師入台後卻因無良民證而無法立即授課,要求政府同意外師先以切結書替代良民證。對此,勞動部今天(12日)表示,切結書的方式可行,建議教育部發布令釋時,載明短期內可用切結書申請工作許可,解決外師短期工作問題。 為杜絕狼師,立院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法,補習班聘僱的外國人第1次申請聘僱許可時應檢附原外國人員護照國開具的行為良好證明文件。不過,補教業者與國民黨立委陳學聖12日舉行記者會,質疑外師來台後,卻因等待母國核發良民證才能開始授課,但以美國為例,良民證的申請作業恐需6個月以上,目前至少有74件外師工作申請案停擺,外師來台卻無法立即授課,補教業鬧人才荒。 財團法人補習教育文教基金會秘書長張浩然表示,外師因良民證無法授課,業者損失慘重。他說:『(原音)但是進來了,我就必須負責他們吃、喝、住、行,在這種情況他們花費了很大的經費,甚至外國人都講一句話「台灣到底怎麼了?」他們外國人很疑惑,從6月14日總統公布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的規定,到現在目前為止所有第1次到台灣來做教學工作的外籍人士,通通沒有許可。』 補教業強調,支持施行良民證的作法,但是良民證不該卡住外師教學,建議政府先以外師簽具切結書再補良民證的方式,讓外師得以授課。對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專委蘇裕國則說,簽具切結的方式確實可行,建議教育部在令釋中載明,除了政府開立良好行為證明外,短期內可以先用切結書先申請工作許可。他說:『(原音)到時候他們向我們申請工作許可的時候,他先附個人的切結書,那我們會先短期考慮先發一段聘僱工作許可給他,如果期限到了他還補不出來的話,再跟老師做解僱的動作。』 教育部則表示,基於法制層面完備,會儘速發布解釋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