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某國小師偷拍女學生如廁 檢方估尾隨55次建請從重量刑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說明,「林姓被告是於113年8月28日到9月12日這段期間,在花蓮縣某國小5年級擔任導師。那他這段期間頻繁地持手機尾隨學校的女學童,進入男女共用的友善廁所內,透過廁所擋板下方的縫隙,由下而上拍攝女學童如廁的影像。」
檢方透過校內監視器交叉比對時間點,推估林姓老師共計尾隨學生55次,29名學生受害。
被發現後他還刪光影像滅證,由於這名老師除了在花蓮任職外,也曾經在新北的國小擔任代理老師,並在雲林嘉義偏鄉的私人教會擔任老師等職務,檢方不排除林姓老師涉及多起偷拍案,目前擴大追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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