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稽查冷飲冰品 7件微生物不符衛生標準

花蓮縣衛生局為保障民眾夏季飲食安全,自五月起即啟動夏季飲品專案稽查,第一波稽查冰塊製造業、青草茶店、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超市、手搖飲料店、咖啡店等共五十七家冰塊製造業與飲品販售業者(見圖),並抽驗六十七件飲品(茶葉原料、冰塊、飲品、配料),檢驗結果六十件符合規定,七件微生物不符衛生標準,衛生局要求業者立即改善。

此次稽查重點為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製作環境衛生、食品業者登錄、保存來源文件查核、 美食外送平台合作調查、食材來源調查、標示查核、防疫宣導,檢驗項目包括農藥殘留、生菌數/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防腐劑、著色劑、咖啡因等。稽查作業現場缺失包括從業人員未體檢、器具不潔等,均已輔導要求立即改善完成。

花蓮縣衛生局朱家祥局長表示,夏季氣候潮濕炎熱,微生物孳生快速,應注意飲品及冰品製作環境避免受汙染及徹底加熱、盡速冷藏或冷凍且隔餐勿食之原則。另選購飲冰品時,可注意糖/茶飲料/咖啡因/蔬果汁等含量標示,以做好健康管理。也呼籲業者落實自主管理,注意作業衛生,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花蓮縣衛生局表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販賣之食品、食品用洗潔劑及其期器具、容器或包裝,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其標準依中央主管機關訂之。不符標準者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民眾如對所購買的食品有所疑慮或發現可疑之違規食品,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頁(http://www.fda.gov.tw/)公告資訊項下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花蓮縣衛生局服務專線038-22695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