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重申嚴禁群聚 將加強稽查 (圖)

花蓮縣政府秘書長張逸華(圖)15日指出,案13195婦人這一家族在疫情警戒升為3級後,仍會舉辦慶生會、喝酒、共餐、串門子等,造成染疫風險增加,現已要求警政單位加強查核、嚴禁群聚,違反相關聚會規定者將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花蓮縣政府提供)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傳真 11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