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街頭藝人北區審查 79組通過

「106年花蓮縣北區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審查」,今(20)日在花蓮縣吉安好客藝術村舉行,工藝藝術類與表演藝術類共184組參加,79組審查通過,名單將公告於花蓮縣文化局網站。

花蓮縣文化局表示,本次街頭藝人報名人數突破以往,年齡差距也很大,從國小至高齡阿嬤,都踴躍報考,此外,外縣市報考者也多達76組,佔報考比例34%。其中,包括樂合國小師生、著名原住民歌手拉卡‧巫茂,也參加本次街頭藝人審查活動,增添審查可看性。

本次審查也與過去不同,採取「走動式審查」,評審委員與民眾皆可近距離接觸表演者,與表演者互動,欣賞演出,較貼近實際街頭藝人表演狀況。審查評分項目為技藝、互動性、創意性及整體性等。

花蓮縣文化局長陳淑美表示,目前花蓮縣內供街頭藝人申請展演,從事藝文活動的公共空間有39處,並將陸續增加,以提供街頭藝人更多展演空間,活絡花蓮藝文氣息。

「106年花蓮縣北區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審查」,審查通過名單,近日將於文化局網站(http://www.hccc.gov.tw)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