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集團結婚簡章雖改稱謂 但仍稱為鼓勵生育遭質疑歧視
上百位新人參加花蓮縣政府所舉辦的集團結婚,不過現場看不到有同性婚姻的新人,因為報名簡章上結婚人稱都是以新郎、新娘或是男方、女方稱呼,同性婚姻者向議員陳情。
彩虹平權大平台政治倡議專員里歐說:「當天花蓮縣的窗口跟我說『男女很好啊,你們同性戀可以自己選擇誰要當男的,誰要當女的。』他這樣的說法對我們同志團體來講非常、非常失禮。」
面對抗議,縣府民政處今(2023)年秋季集團結婚更改了人稱,但卻發文回應,辦理集團結婚是為了鼓勵生育,再度被質疑是否對同性婚姻充滿歧視。
花蓮縣議員楊華美質疑,「你們說花蓮縣的集團結婚不歡迎同志報名,因為要提高生育率、因為要減緩少子化,所以縣府的集團結婚不歡迎同志。」
面對疑慮,民政處長表示自己絕對沒有說過不歡迎同性婚姻,對用字遣詞為何,以鼓勵生育為由,強調也是遵循中央鼓勵生育的法規。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回答質詢時表示,「(花蓮縣的集團結婚拒絕同志參加嗎?)我們沒有拒絕任何形式的集團結婚。」
花蓮縣長徐榛蔚回應,「我們不拒絕任何形式,我們都歡迎。」
同性婚姻上路已經好幾年,但以往包括前縣長傅崐萁多次表明不支持同性婚姻,現在又加上新的爭議,同性團體希望縣府尊重多元性別,尊重法律保證同性婚姻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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