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食品相關業 應辦登錄

花蓮縣衛生局為維護鄉親飲食衛生安全,依衛生福利部一○四年九月十八日修正公告,「食品業者登錄制度」新增應申請登錄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目前已公告所有食品相關業者,均應辦理登錄(見圖)。 完成登錄之業者,將給予登錄字號,業者可列印張貼,民眾亦可查詢食品相關資訊,做為採購之參考。 目前花蓮縣於「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有九一○四筆業者資料,尚有一七二家業者未完成年度確認登錄,登錄率為98%。 已完成食品業者登錄者,請於每年七月更新確認登錄內容;未完成登錄或登錄不實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三~三百萬元罰鍰。 局長李宏滿表示,為確實掌握食品業者資料,應用資訊平台串聯,以保障消費者飲食衛生安全及健康,自今年七月至今,以電話、簡訊、郵件個別通知業者,並派員至中南區衛生所駐點教導不諳電腦操作之商家,協助食品業者能順利完成登錄。 過去食品業者因規模以及類別不同,分別有行號登記、營利事業登記、工廠登記等,但這些登記基本上是因應商業與生產法規,無法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所用,所以一旦發生食安事件,追查不易。因此推動食品登錄制度,請食品業者必須於「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網址:https://fadenbook.fda.gov.tw/)登錄相關資料;才能有效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衛生局呼籲消費者,一起督促業者,為食品業者全登錄一起努力。 食品藥物及毒品防制科科長林燕孜表示,食品相關業者應以負責人的自然人憑證或公司商號之工商憑證上網登錄,食品藥物管理署將陸續建置「食在優良」地圖,列入通過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分級評核的業者,讓民眾查詢或消費選擇參考。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未辦理登錄,將依該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登錄內容不實者,依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三款規定,處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若有「食品藥物業者登錄」相關問題,歡迎於上班時間撥打花蓮縣衛生局食品藥物及毒品防制科專線服務電話8226959;也可持電子憑證(負責人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至衛生局食品業者登錄窗口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