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少女離家4個月 警尋獲助返家移送略誘男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苗栗縣4日電)苗栗縣一名14歲范姓少女與19歲李姓男子外出,車禍後怕被責罵不敢返家,4個月來音訊全無,家長焦急尋人並向李男提告涉略誘;警方今天尋獲少女助返家,並將李男移送偵辦。

少女的父親日前透過臉書(Facebook)地方社團發文指出,年僅14歲準備升國三的女兒,5月3日被李男帶離家,2人騎乘機車雙載,在公館鄉發生車禍送醫包紮治療傷口後,由男方的家長接回南庄鄉住處,期間數度尋求警方協助上門找人未果,後來發現兩人已搭火車北上,女兒就此音訊全無長達4個月。

少女的父親報警協尋多時未果,向李男提告涉嫌略誘,並透過網路po文請求社會大眾協助儘速找到女兒,果然陸續有消息傳回指稱,曾經在新竹一帶發現李男和范女。

頭份警分局循線今天凌晨在新竹縣新豐鄉找到范女及李男,帶回警分局斗坪派出所,並通知范父將女兒接回;李男因涉嫌妨害家庭、略誘罪,仍須製作筆錄,後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事後,少女的父親在臉書發文感謝警方24小時不眠不休積極辦案及各界積極協助,才能順利找回女兒。

范父上午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希望外界不要對李男有太多苛責,畢竟對方年紀太輕,遇到事情處理方式不夠成熟,只要稍加教導還是可以導正,往後有機會,還想與李男私下聊聊天。(編輯:戴光育)109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