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用愛守護兒少

用愛包圍受虐兒‧親子闖關一起來」,苗栗家庭服務中心昨(二十七)在頭份市舉行一○九年苗栗縣兒童及少年保護宣導活動。苗栗縣縣長徐耀昌於上午十時蒞臨會場,並以「兒保超人」身分,邀請「家扶兒保娃娃」、「星際義工」一起與民眾進行兒童權利公約宣誓,共同呼籲重視兒童保護,一起守護苗栗兒少!

家扶基金會近期整理今年一至九月新聞資料發現已有七名兒少不幸死亡。根據衛福部一○八年統計年齡在學齡前受虐人數高達二千二百四十四名,此外,苗栗家扶中心統計現階段列案服務之受虐兒少中,學齡前人數約佔全數之四十四%,不禁令人擔憂在現因少子化的趨勢,兒少生存與健康發展權是否被重視,也顯示兒少成長之家庭、社區對於六歲以下兒童安全照顧,仍有再強化的空間。

兒童保護是項社會責任,也是項團隊工作,需結合政府、民代、司法、醫療、警政、學校、社工與民眾力量建構兒少保護網,然而,進一步了解一○八年案件中,通報來源為「鄰居及社會人士」僅有三‧四%。鑑此,孩子在家庭所在之社區生活圈中最臨近的對象可能是您或我,若能立即反應觀察到的異狀,相信許多悲劇有機會減緩、暴力有機會終止、小生命可以避免過早殞落。

苗栗家扶中心於八十年起承接苗栗縣政府委託執行「兒童少年保護服務方案」至今已邁入第三十年,期間除積極協助受虐兒少及其家庭復原服務外,也持續於社區鄰里、警政、衛政、學校教育系統推展兒童及少年保護的教育宣導!特別於二十七日上午假頭份市尚順廣場舉辦親子闖關活動,增加親子互動機會,也邀請相關網絡單位縣警局婦幼隊、心理衛生中心、家庭教育中心等設攤宣導,苗栗縣縣長徐耀昌於上午十時蒞臨會場,並以「兒保超人」身分,邀請「家扶兒保娃娃」、「星際義工」一起與民眾進行兒童權利公約宣誓。

兒童權利公約:四大原則:禁止歧視原則、最佳利益原則、存及發展權、表意權。六大權利:公平受教權、社會參與權、文化休閒權、健康發展權、福利保障權、勞動保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