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素食餐廳低報員工薪資 負責人詐欺得利判刑5月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知名素食餐廳被檢舉低報員工薪資,檢警查出4名員工權益受損,餐廳同時因短繳勞保費、健保費及降低勞退金提繳金額而不法獲利共8萬多元。苗栗地院審理,認餐廳負責人邱姓男子犯詐欺得利罪,判處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邱男2019年6月起擔任餐廳負責人,明知雇主僱用勞工後,應依法規定如實申報員工實際薪資作為勞保、健保與勞退金提繳依據,卻於2019至2023年期間,分別低報4名員工薪資,致使他們權益受損,也影響勞保局、健保署對於保險管理、投保單位及薪資額申報之正確性。同時,餐廳因此也減少了勞保費、健保費及雇主勞退金提繳金額的支出,而不法獲利共8萬多元。

邱男指稱,他接手餐廳營運時,當時沒有全面的進行檢查及審查,主觀上沒有要高薪低報,只是循著前負責人的模式,以多報少這方面員工都是知情的,也都沒有疑義,後來他請人資團隊來作全面的清查及盤點後,已經調整到適當的級距了,他是被糾正後才開始知道這件事情。

但法官調查相關證據後,認為並無足夠資料證明員工同意低報薪資,且即便有所謂合意,依現行法律規定,違反法令之協議亦屬無效。況邱男身為餐廳負責人,有義務依法實際薪資申報,不能以不知為由推卸責任,認邱男所辯,為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法官審酌此案低報薪資之期間橫跨數年,時間非短;惟念及邱男低報薪資與應申報薪資之金額差距非大,所獲取之不法利益尚非鉅額,且邱男前無犯罪科刑紀錄,案發後也已經如實繳納勞保局、健保局所命補繳金額,並接受行政裁罰,依犯詐欺得利罪,判處應執行刑期5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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