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憂《香港國安法》寒蟬效應 港府批雙標

(德國之聲中文網) 英國政府周一(11月23日)發表最新《香港半年報告書》,英國外交部長拉布 (Dominic Raab,又譯藍韜文) 在報告書中譴責中國兩度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並表示正在探討讓英國法官任香港終院非常任法官是否仍然妥當。

拉布在《香港半年報告書》前言寫道: 「這段時間是香港主權移交以來,最令人擔憂的階段,現在也持續如此。」

拉布也提到近日香港的情勢,包括北京實施《香港國安法》後的短短五個月內,香港的現任立法會議員就被取消資格(DQ),顯示出中國在短短五個月內就兩度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該文寫道,中國今年6月30日在香港實施《香港國安法》已經違反了1984年簽訂的《中英聯合聲明》,也與香港《基本法》第23條互相矛盾。《香港國安法》更允許了中國大陸政權在特定案件上取得司法權,讓案件在中國大陸的法庭審理。該法也讓中國直接在香港成立國家安全機構,卻不需要對香港法律負責。

報告書稱:「這些舉措在香港造成的寒蟬效應顯而易見,已經削減掉香港人民可以行使的基本人權與自由。」報告中提到學校、學術界、媒體界都遭遇威脅,誦唱政治歌曲以及展示游行標語都可能會被威脅逮捕。「對於將來《香港國安法》將如何發展的不確定性更進一步的形成寒蟬效應,讓人民自我審查。」

拉布回顧,在11月11日當天,中國在全國人大決議讓香港立法會議員失去資格的條件,導致4名香港立法會議員被DQ,進而引發民主派立法會議員集體總辭。拉布當天即表達擔憂,並在隔天宣布《中英聯合聲明》被正式違反,因為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的決定證實中國違反了在《中英聯合聲明》中給予香港「高度自治」以及言論自由的承諾。

拉布在聲明中說,中國實施《香港國安法》相當於中國沒有實踐其與香港有關的國際承諾,因此英國政府作出一系列因應舉措。拉布列出了四項英國政府的措施,除了過去已經宣布給港英護照特別移民管道、取消與香港引渡條約、禁止出口群眾控制武器到香港三項措施外,拉布表示自己還在商討中的第四項措施,是關於英國法官在香港終審法院的參與。他說:「我已經開始與韋彥德爵士(Lord Reed),也就是終審法院的院長,商討何時應該檢視讓英國法官繼續擔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是否仍然妥當。」

拉布在聲明中說: 「以我們的角色,英國會持續尋找符合我們價值的方法,捍衛香港人民的權益,尊重有法律效力的《中英聯合聲明》中規定的做法。」

目前香港的終審法院的非常任法官共有13名是外籍法官,其中有9名是英國籍法官。

港府:為英國雙重標准失笑

24日,香港政府發表聲明強烈反駁英國的半年報告書,稱之為「不負責任評論」。港府聲明提到,2019下半年,「香港獨立」和「自決」訴求導致香港的社會穩定被破壞的情況尤甚,更稱全國人大在此背景下制定有關國家安全的全國性法律,有助於香港恢復穩定,「在過去數月暴力行為大減」。

聲明稱: 「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無論是實行單一制或聯邦制的國家,國家安全立法都是由中央而非地方政府進行。跟英國報告的指控相反,《香港國安法》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沒有沖突。香港特區仍然需要早日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聲明反駁,只有少數特定情況,香港特區對《香港國安法》下的犯罪案件可以行使管轄權,港府也質疑英方「會否授權其地方政府處理此等危害國家安全的重任。」

至於英國報告書提到香港將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的決定,港府聲明稱「實在令人不禁為英國政府的雙重標准而失笑。」對於香港立法會議員失去資格表示的關注,港府反駁道: 「我們留意到,公職人員宣誓效忠國家制度及擁護國家法例是國際通例,任何違反誓言的行為都不會被容忍。在英國,國會議員若拒絕宣誓效忠英國女王,就不能出任議員。因此,按照法律取消個別人士資格與言論自由或民主進程根本毫不相干。」

英國曾經統治過香港超過150年的時間,並在1997年將統治權移交給中國。從那之後,英國政府每半年都會提交一份香港報告書給國會。周一,英國政府提交最新一份香港半年報告書,是1984年以來第47份報告書,探討的時間段為2020年1月1日到6月30日。

張慈/鄒宗翰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