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文法一匹白馬(上)

一以英文剪碎「夢魘時代」

一九八○年代,二十出頭的妹妹,開始在台灣演藝圈活躍出道,除了在電影片、電視劇、節目主持、歌唱舞蹈……有所表現之外,還有一個十分特殊的封號「台北甜心」,被公認是少數英語特別流利的青年女藝人,有如一位側騎白馬的國際親善天使,從運動場的彼端,跳躍而來。

台北許多有關國際影藝交流項目,常請妹妹出面接待、主持,甚至專訪。連當年的行政院「新聞局」,也不時邀請她參加相關涉外活動。當然,她事忙時,許多十萬火急的專訪問題設計,都臨時委託我捉刀,多半務求在三十分鐘內交卷。我常常放下手邊急事,立刻打字交稿,妹妹的最速件,耽誤不得。不過,為應對臨場的千變萬化,她總能隨機應變,靈活調整增減我的文字稿,力求達到最佳效果,從不膠柱鼓瑟,照稿死背。

她頻頻上電視秀英文,最後弄得,居然有人想要商借她的名號,開設英語補習班,以廣招徠。

妹妹之所以能在鏡頭前,把口頭英語,鍛鍊得有模有樣,字正腔圓,自然流利,背後確實經歷過一番曲折的努力。

1970到80年代,是台灣高中生的「聯考夢魘時代」,也是台北車站附近南陽補教街的全盛時代。當時,大專院校數量稀少,「大專聯考」錄取率奇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學子,擠不進大學窄門。許多有特殊才能的詩人及藝術家,因為時不我予,紛紛落榜,無法進入大學。例如我認識的天才畫家如蔡志忠(1948-),邱亞才(1949-2013),于彭(1955-2014)、鄭在東(1953-)……還有詩人張志雄(1953-2005),都是例子。

哪裡像今天,大專院校氾濫,錄取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以上,即使考生對試題一竅不通,趴在桌子上睡大覺,不多時,鈴聲一響,南柯一夢,居然發現,自己已經是大學生了。

八○年代中期的一個夏日,午後大雨初晴,我到深坑探訪裁縫出身的邱亞才,他一手拿剪刀,一手托畫布,背靠窗外喧嘩的溪水聲,怏怏表示,對沒機會唸大學,特別遺憾。

我搖搖頭,提出不同的看法,建議說,中國文學方面,只要熟讀司馬遷的《史記》,外國文學則精讀莎士比亞的三十八部劇本及一部十四行詩,朱生豪或梁實秋的譯本皆可,能跟古今中外的大天才一起做朋友,比讀大學強多了,而且永不吃虧;重點是,開始要咬一咬牙,努力啃將進去,四年專精下來,保證比讀任何名校都強。果然,他日後畫筆與文筆並進,油彩畫之餘,還聽我勸,嘗試以書法之筆畫水墨人物;此外,他辛勤寫作不輟,連出數書,得過著名的小說獎。

我的弟弟、妹妹,考大學時,正好遇上「聯考夢魘時代」,遂與窄門絕緣。然而,沒上大學並沒有阻礙他們走上人生勝利組的道路。弟弟經過一陣在南陽街的曲折奮鬥,服完兵役後,半工半讀,進了輔仁大學會計系夜間部,最後如願以償,留學美國,拿到會計碩士學位。他隻身跑到加州,日夜努力打拚,終於順利當上洛杉磯聯鎖醫院的財務總監(controller),在幾個連鎖大醫院之間,玩起了被高薪挖角,來回跳槽的遊戲。

妹妹則不然,她雖聯考落榜,但英文卻取得八十以上高分。當機立斷,她聽從我的建議,進入淡水基督書院英文主修,決心把英文學好,以便面對正在快速國際化的台灣,有所施展。該書院於1959年由美國在華宣教士所創辦,是一所四年制的博雅大學,該院的英文名稱Christ's College為蔣宋美齡女士所定,教師多半來自美國,形成良好的美語學習環境。

無巧不巧,1982年《拒絕聯考的小子》一書被改編成電影《台北甜心》,妹妹頂著「最佳演技新星」的光環,任第二女主角,親自現身說法,演義她的考前補習生活,聯招落榜經驗。

我們兄妹三人,因為母親喜歡歌唱玩笑的關係,語文能力都不錯;尤其是發音,從小隨著媽媽,習唱各種方言兒歌,大玩舌頭花樣,加上全家都喜歡聽相聲,各種發音一聽就會,南腔北調一學就像,常常私下模仿(impersonation)親戚鄰居朋友同學、社會各類貴賤人物,誇張滑稽,搞笑取樂。

上大學後,我每天清早,在男生宿舍盥洗室中,聽到唸西班牙文系的,手執漱口杯,口含漱口水,仰著雞脖子,在那裡千辛萬苦的咯/嘍/咯/嘍,以恨不得咬斷舌頭的決心,練習捲舌、彈舌、抖音。讓人見狀,不免揚眉微哂,覺得十分同情。因為像《鳳陽花鼓》「得兒飄 得兒飄 得兒飄得兒飄飄一得兒飄飄飄一飄」之類的大舌顫音,我們家小孩,四五歲時就會了。有了靈活的舌頭,學習法語、德語、義大利語、西班牙語,甚至俄語,都相對輕鬆許多。由此可見,母親語言習性的示範誘導及發音複雜的母語訓練,在幼兒語言能力發展上,扮演相當重要的地位。

任教於師範大學英語系所的我,在妹妹上初高中時,從來沒想到要過問她的英文。現在看到她,呆呆瞪著放榜名單,面對人生第一次重大挫折,不禁想在她的強項英文上,跟她聊聊我的心得,為她加油打氣,並暗示她今後努力的方向。

二 把英文變成一匹白馬

關於中國人學英文,我始終服膺語言學者的研究結論,那就是從初中一年級開始。那些主張從小學,甚至從幼稚園就開始的說法,都是徒勞無功的浪費。因為無論如何,在中國語文環境中學習外文,都是屬於「第二語言研習得」(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必須「知性的」從「文法規則」與「思考模式」雙管齊下,方能奏功。

以學英文而言,學者必須將中文與英文的基本「文法規則」與「思考模式」比較異同,形成框架式的「中英對照組」,相互參考學習,方能獲得真正的自修能力,從而不斷進步,不斷深入。簡而言之,無論學習任何學問事務,「對照組」學習法,都不失為有效竅門。

過去幾十年來,台灣上下耗費巨大的財力物力時間,學習英文,從幼稚園到小學、中學、大學到成人補習班,幾乎把學英文弄成了一種休閒活動,怎麼學也學不會,更學不好,仍然繼續埋頭蠢學笨考,毫無反省能力。

大家學來學去,結果把全民的英文程度,學到在亞洲敬陪末座,落後新加坡、南韓及中國大陸,在全球也位居中間偏後,而且還每下愈況。以全台首善之區的台北市為例,其英語程度不僅輸給吉隆坡、首爾、上海、釜山、東京和北京,甚至也輸給河內、胡志明市和雅加達。幾任在歐美得過博士學位的總統,英文開口常出錯,聽力側耳常誤解,甚至學位論文的寫作,也錯誤不斷,公開出醜,騰笑國際。這教那些終身勤懇,嚴謹從事英語教學的人,情何以堪。

一般人學習英語,成效之所以不彰,是因為其學習模式是屬於「垃圾桶式」的,那就是不斷向桶內丟新學的東西,新的迅速掩蓋舊的,最下層的早已發臭發爛,消逝無蹤。等到要用時,便在桶中一陣亂掏,偶爾掏對了,不知道為什麼對;錯了,也不知錯在哪?花了那麼時間金錢,英文老是不上不下,原地打轉,真是冤哉枉也!

學習語言,或任何科門,最好採取「書架式」學習模式,重點不僅要確定已知的「習得」(acquired)知識在哪?更要確定架上還有哪些空位,可以隨時恰當補充新知,一旦遇到急用,反手探索即得。這樣學習,多一天是一天,多一字是一字,可以通過不斷的累積,持續精進不輟。

為了配合以「圖像記憶」見長的中文思考模式,我為英文、中文設計了「白馬書架」與「長蛇書架」兩個學習模型,形成語文學習對照組。

大多數人,在學英文時,必定學過厚厚一冊英文文法,然而大部分人,多半都是隨學隨忘,只依稀記得一些考題陷阱,在答題時可以勉強應付,至於文法大綱細目究竟如何,則往往混淆成泥,毫無頭緒可言;這就是一般高中生所「習得」的「考試英文」,除了用於考試,其他一無是處。

為了使中國學生對抽象的「英文文法」,有個較易記憶的清晰形象,我將之比喻成「一匹白馬」!

凡是看過「馬」的人,那怕只有一次,必定能分清馬耳、馬首、馬鬃;馬背,馬腹、馬屁;馬腳、馬蹄、馬尾等,三大部分,及其相互之間的關係位置,終生難忘。沒有人會說,很久沒有看到「馬」,有點記不清馬長什麼樣子了!

如果我們把全部英文文法大綱,附會到這匹馬的身上,讀者也就可一眼記住「英文文法」的全部內容,不再覺得恍兮乎兮,無法捉摸。至於學得「考試英文」的人,心中的那匹白馬,多半是這個樣子:馬耳長在馬屁上,馬蹄長在馬頭上,馬尾長在馬肚上,整個是怪獸一頭。

英文文法看似複雜,說穿了只是一個「簡單句」(simple sentence),便可囊括一切,其他所有的集合句、複合句與集合複合句,都是由簡單句,綜合變化而來。

英文是以「動詞」為「主要表意媒介」的語言。因此「動詞」變化最多,有「時式」(Tense時間樣式):現在式、過去式、未來式;有「時態」(aspect時間狀態):現在式、進行式、完成式等,只要掌握「動詞」就可掌握英文。而簡單句的核心,就是「動詞」。英文動詞有四種:「be動詞」,「及物動詞」,「不及物動詞」,「連綴動詞」(linking verb),因此簡單句也就有四種。掌握四種簡單句的各種變化,也就掌握了英文。

如果簡單句的外型是一匹白馬,那「主詞」是「馬首」,「動詞」就是馬腹中的「心臟」,其他的「受詞或補語」,就是「馬腳、馬蹄或馬尾」。

下面四個簡單句及其各種變化,基本上概括了英文文法的全部主要內容:

「be動詞」: I am a girl.

(一匹只有一腳懸空的馬)

「不及物動詞」:I look.

(一匹只有一腳懸空的馬)

「及物動詞」:I look you.

(一匹只有一腳著地的馬)

「連綴動詞」: I look happy.

(一匹只有一隻懸空假腳的馬)

英文既然是以「動詞」為主要「表意」手段,那「動詞」的詞性變了,意思也跟著變。例如look當「不及物動詞」用,意思是「看」;當「及物動詞」,意思是「使眼色」、「眨眼示意」;當「連綴動詞」則成了「看起來如何如何」。

「主詞馬首」配上「be動詞心臟」,連著一隻懸空的馬蹄;「主詞馬首」配上「不及物動詞心臟」連著另一隻懸空的馬蹄;「主詞馬首」配上「及物動詞心臟」要連著一隻著地的馬蹄,各句的「意義」,才能完整成;「主詞馬首」配上「連綴動詞」,只擁有一隻用膠水黏在馬上的假馬腳,必須依靠揮動馬尾,才能完成「意義」。一句英文集合復和長句,可讓四種「動詞心臟」,同時指揮四隻馬蹄,一起奔跑。通常一句短句,只動用一顆心臟,指揮一條馬腿,就可奔跑無礙,有如一匹魔法馬。

初學者,學習基本英文文法,六小時就可從頭到尾學完一遍。如欲把這匹馬描畫得更仔細一點,可以進入中級英文文法,花三十小時,可以重頭詳細再從頭學完一遍。若要成為英語專家,可進入高級英文文法,用六十小時,可以完整深入,把英文文法重新探究一遍。(明日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