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最高法院院長: 辭任終院不涉政治壓力 港方錯誤解讀

(德國之聲中文網)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Robert Reed)和副院長賀知義(Patrick Hodge)辭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後相隔近一週,在4月6日出席英國國會憲法委員會,他們在回答議員質詢時首度回應事件始末。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和不少建制派質疑,兩人辭職是出於政治動機和英方政治操作,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也表示遺憾。韋彥德表明,他和賀知義並沒有受任何政治人物、英方和港方政府的壓力,反駁香港部分意見屬「錯誤解讀」(mistaken reading)。

他說這個決定無損英國法院的司法獨立:「如果說有的話,這是非常諷刺,並沒有這樣的事。我與官員們討論後達至共識,我不是被逼離開香港。我只考慮到我們所代表的利益和價值,時候到了,須要到此為止。」

韋彥德透露,是他主動要求與英國副首相和外相開會,討論他對香港現狀的憂慮,發現各方意見一致——留任香港終院會損害英國最高法院的聲譽和利益。

類比南非種族隔離時期

他解釋主要原因是香港政治及言論自由受侵蝕愈來愈嚴重,去年末和今年初更明顯惡化。韋彥德強調,他很堅持除了考慮法院的角度,社會狀況也同樣重要,兩者不能割裂。他以南非種族隔離時期類比現時香港,指當時南非也「完美地實踐法治」,「但我不會希望任何最高法院法官在那時候的法院服務,因為為那個社會環境下的政府機關供職,只會令我們的法官聲譽受損」。

他關注目前香港出現的兩個情況:一是以《國安法》的權力關閉公司和充公財產;二是用《國安法》或英殖時期煽動法拘捕民眾,繼而拒絕保釋。他舉例,一個店主可以因為在社群媒體上批評疫苗接種計劃而被控煽動、收監直至開審,是他觀察到的後果。

林鄭月娥4月7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早前已發聲明詳細回應事件,對此不想再作補充。

港現狀損英法院聲譽

韋彥德和賀知義在3月30日宣布辭任香港職務,標誌著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後,首次沒有英國現任法官到終院擔任法官。英國外交部和首相亦隨即表明支持,將不會再派員赴港。

《國安法》實施後不足兩年間,已經有4名海外非常任法官請辭或離任。除了韋彥德和賀知義,還有來自澳洲的施覺民,以及來自英國的何熙怡。

韋彥德透露,早在2020年《國安法》實施時,他已經與身兼副首相的司法大臣以及外相討論了預案,司法和行政機關都會定期評估香港局勢發展,以決定是否繼續派法官到香港終審法院任職。他解釋,行政部門都有份執行委派法官赴港的協議,是持份者之一,協議必須得到司法和行政兩方都同意才能繼續運作。

為了維護香港普通法法制、司法獨立和外資信心,《中英聯合聲明》列明容許任命外籍法官、「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相關規定亦寫進《基本法》第82條及第92條,實施至今。

香港終審法院過往處理的案件中,傳統上都有海外非常任法官的參與,他們均是香港或其他普通法地區包括英國、加拿大和澳洲等的最高法院法官,在業內舉足輕重。而法例規定上訴須以「4+1」方式審訊,即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3名由他提名的常任法官,以及1名非常任法官負責。

「如我是退休法官仍會離任」

目前香港終審法院餘下10名海外非常任法官,其中6人來自英國,3人來自澳大利亞,1人來自加拿大,他們都是在本國退休的最高法官或資深法官。10人當中,已有9人表態會繼續留任。

有英國議員在會上質疑,認為其餘的英國非常任法官都應該辭職,藉此表明英國最高法院前任及現任法官都秉持相同價值觀。韋彥德說,他和賀知義現在是公職人員,而其餘6名非常任法官都是英國退休法官,身份並不一樣。「這是他們的決定,而對方都是極度資深的法官,我不認為需要我的意見」。不過他同時表示,如果他現在是退休法官,還是會決定離任。

韋彥德坦言,他非常喜愛香港和香港人,對於離任感到傷感。他稱:「有議員提到香港有人認為我們離職是種背叛,我們像是煤礦場裡的金絲雀,遇到一絲毒氣就會消失,不留下幫助他們逃生,以致他們變得更加脆弱。這些說法都是對的。」他補充,其餘許多非常任法官都在香港終院服務很久,最長的有25年,與香港法官和香港人都有很深厚的情誼,相信是他們的考量之一。

副院長賀知義則強調,另一方意見希望他們留任,以支持那些在艱難時刻仍堅守法治的本地法官,這些理據也一樣重要,而他們已作出最好的平衡。他重申,即使辭任也不等於是批評留任者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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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hoebe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