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背包客藝術換宿涉違法 恐3年內禁來台

英背包客藝術換宿涉違法 恐3年內禁來台

一名英國的音樂創作家Simon,以藝術換取食宿的方式來台創作,但是被檢舉沒有工作簽證,被強制遣返英國,邀請他來表演的台灣藝術家,還得面臨最高75萬罰款,Simon寫信給移民署,希望從寬處理,立委陳學聖也出面喊話,希望政府放寬外國人申請工作證的標準。

風聲呼嘯、水流潺潺,加上優美長笛的伴奏,宛如大自然的交響樂,聽得令人身心平靜。來自英國的音樂藝術家Simon,透過藝術換宿的方式,旅行世界各地,沒想到今年7月來到台灣從事藝術創作,卻被人檢舉非法打工,被迫離境,而邀請他來表演的台灣藝術家,涉及非法聘雇外國人,恐怕得面臨最高75萬罰款。

台灣視覺藝術協會理事長陳文祥:「15萬到75萬罰款,對於一個慘澹經營,已經慘澹經營的NGO團體,這種藝術NGO團體真的是,等於給人家一槍斃命吧。」

台灣藝術家鄭晴心:「以往都沒有發生什麼事情,或是工作簽證的問題,不太確定要怎麼去反應,因為其實,都是基於一個希望能夠分享藝術的心情。」

原來,7月22日,Simon是拿免簽來台灣,結果和朋友被移民署約談,依法必須在10天內遣送出境,並且在1~3年內都不能入境台灣,返國後回函移民署,強調2007年就開始在世界各地創作,從沒遇過這種事,也非常想回來台灣,希望台灣政府能從寬處理。

勞動部專委蘇裕國:「如果進來了又不是持所謂的這個,文化交流(工作簽證)的話,的確就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的這個疑慮。」

立委(國)陳學聖:「如果這種藝術交流他是屬於無償性的,應該基本上多鼓勵,不要把他當成一般的真的是假觀光真打工。」

其實早在今年4月,就有一位波蘭的劇作家,來台舉辦工作坊,卻因申請的工作證和工作坊的性質不同,因而被罰。之後文化部與勞動部、移民署三方會議,放寬外國人申請工作證的標準、簡化流程;7月28日,更開放外籍藝術工作者,不必透過雇主幫忙,就能申請個人工作證,如今還是有個案發生,相關單位承諾會朝減罰的方向處理。(民視新聞陳盈竹、郭文海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