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怪獸屋向美東擴散 炫富易引衝突

紐約市皇后區貝賽(Bayside)一棟古色古香的百年維多利亞式房宅,兩年前被華人買下後拆除,蓋成現代化豪宅,引來洋人鄰居不斷抗議,如今快完工,爭議還持續。洛杉磯20多年前也發生過「怪獸屋」(Monster Building)爭議,現象如今似乎向紐約等東岸城市擴散,顯示部分華裔「有錢任性」,易造成和主流社區摩擦,變成另一種形式的文化衝突和適應問題。

20多年前,華裔移民在洛杉磯、舊金山等城市,常挾雄厚資金,買下洋人老舊小房屋,拆除重建成四、五千平方呎的兩層豪宅。因為和低、矮、舊的鄰居格格不入,飽受洋人投訴抗議,「怪獸屋」稱呼不脛而走,華裔成了「暴發戶」或部分老美不屑的「土豪」現象。

中國經濟崛起,近年大陸新移民財力更雄厚,常不需貸款、用上百萬美元現金買房,既炒高當地房價,買屋後立即推倒重建,風潮從加州蔓延至紐約、新澤西州和西雅圖等地,不但顛覆各地房市行情和交易規矩,連老美屋主或經紀人都知道,找中國人「全現金買家」,既可溢價收購,拉抬房價,而且交割迅速。中國買家墊高華裔聚集區房價,是不爭的事實。

華裔移民美國後住屋安排,常見兩個極端的爭議。一是低層移民喜歡把單一獨立住宅或康斗、公寓,違規隔成很多小房間,連車庫都改成臥房,然後高價出租同胞;只能放一張床、一張小桌的隔間,月租至少六、七百元,不僅加州常見,紐約更普遍,很多華人公寓違規出租或「民宿」違法營運,火中取栗。

另一種高端現象,就是怪獸屋。華裔買下占地常逾一、兩萬平方呎房屋後,偏好拆除重建。一些華人崇尚新屋富麗堂皇、高大氣派,儘量把地蓋滿、房蓋高蓋大,常忽視鄰居和社區感受,爭議即由此而生。

美國住房多數是數十年至上百年老宅,華人買下後適度裝修或拆除重建,本屬合理。而老美珍惜歷史建築,百年的古色古香房宅如未被列入古蹟保護,改建也合法,本不該受苛求。美國各城市都有建蔽率(房子覆蓋土地的比例)、容積率(住宅總面積是土地的多少比例)等限制,建築圖核准前有市府審核、鄰居聽證等程序,華裔的平等權利理該受到保護。

但華人一些「毛病」,例如房屋外觀突兀、鶴立雞群,常和社區整體風格不搭調;喜歡砍樹、草坪改鋪成水泥地。數十年的老樹、前院草坪常被視為社區共同景觀,老美很重視,華人卻常認為我的房子我作主,要怎麼改是我的權利。有些華人重視風水,無論適宜與否,門前擺兩座石獅、設噴水池,仿如機關衙門。如能和周邊環境搭配和諧,還可接受;偏偏少數人做法,連華裔看了都會搖頭歎息。

這種習慣導致20多年前洛杉磯縣亞凱迪亞等城市,主流社區暴發反怪獸屋爭議;就像「小台北」蒙特利公園市(如今已改稱「小北京」)也曾出現抗議商家招牌「獨尊中文」風波,導致華洋關係緊張。30年過去了,加州很多老美似漸適應中文招牌和怪獸屋林立,適應不良的白人只能向內陸各州如內華達、亞利桑納、新墨西哥等州遷移,以逃避西裔和亞裔「入侵」。

而如今腰纏萬貫、事業有成的大陸華人錢更多,紛紛在東岸建「怪獸屋」,重演西岸華人歷史。有趣的是,當年主流社區反怪獸屋,如今加州房地產水漲船高,遍地是逾百萬元或數百萬元的住宅。從前每棟房宅政府每年只收到千餘元財產稅,華人高價購入或改建後,財產稅隨著漲了好幾倍,常逾萬元至數萬元(各地財產稅約是房價1.25%至1.75%),使地方政府財源滾滾,許多城市華裔人口激增,到處是怪獸屋,城市「升級」,排華態度也被迫消蹤匿跡,華裔徹底顛覆了部分城市的建築風貌和人口、財政結構。

俗話說,「富過三代,才懂得穿衣吃飯」,品味和地位不是靠有錢擺闊就能撐起來。有些華人房主好像怕外人不知他們有錢,常盲目蓋怪獸屋,紅瓦高牆卻缺乏鑑賞和品味,既和周邊房屋不搭調,破壞社區總體景觀,和鄰居也格格不入。想彰顯自己的「豪」,卻變成了「壕」(土豪),反而易招來鄰居怨恨,引來塗鴉或歹徒覬覦,連帶傷害華裔總體形象。華人愛炫富習性,在相對樸實的美國,應入境隨俗收斂,避免為自己招來禍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