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女拔火罐二級燙傷 批診所疏忽

55歲的林女士因患肩周炎,日前在皇后區一家中醫診所拔火罐,原本20分鐘結束治療,因醫師出門聊天,延長至一小時,林女回家後感到背後火辣辣的疼,當晚去醫院確診為二級燙傷。

25日林女到美國福建同鄉會向律師求助,律師表示,如果能證明燙傷是因醫師疏忽導致,可要求意外傷害賠償;診所負責人畢先生則否認拔罐時長一小時,表示林女後背是「張力性水泡」,而非燙傷。

林女說,18日中午她剛旅遊回來不久,因原本患肩周炎,加上旅遊勞累,便到已經連續兩年就診的中醫診所拔火罐,卻被灼傷。「平時15至20分鐘就好,那天醫師把六個氣罐放在我背上,就出去跟人聊天,差不多過一小時才拿走罐子。」當時她感到後背灼痛,晚上發現後背六個拔火罐的部位起了很大的水泡,疼痛難忍,趕緊去紐約長老會皇后醫院急診,醫師診斷她受到二級燙傷,給她開出塗抹在傷口的藥膏和止疼藥等。

林女翌日回到中醫診所討說法,但對方不承認是拔火罐引致,「還說『你去告吧』」,朋友後來告訴她,這家中醫診所以前就發生過治療不當事件。

意外傷害律師戴禺表示,包括林女在內的患者,通常信任醫師,如果林女能證明燙傷是因醫療人員疏忽,可向診所要求誤醫誤診導致的意外傷害賠償,「如果不和解,就由陪審團根據過去類似個案判決」。賠償包括受傷痛苦後遺症、醫療費和誤工損失等。

畢先生25日回應,林女曾兩次來診所交涉,因要求的賠償金額高於診所所能承擔而拒絕了她,「她拔罐沒有一小時,拔罐通常是七、八分鐘,超過十分鐘就可能有張力性水泡,我們有誠意跟她溝通、補償,但金額太大,診所無法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