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律師違規推介EB-5 被重罰

聯邦證券交易委員會(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簡稱SEC)於2015年底控告紐約的華裔移民律師鳳暉涉嫌非法推介EB-5投資移民項目、收取佣金而非法獲利百餘萬元。加州中區聯邦法院日前裁定SEC勝訴,判鳳暉和他的公司支付所得、利息以及罰款共270萬元。鳳暉26日表示不滿判決,一定會上訴。

SEC提交的訴狀狀告律師鳳暉及其位於曼哈頓和法拉盛的律所Feng & Associates(鳳&陳律師事務所),在未獲得證券經紀資質的情況下給上百名投資者推介EB-5項目,且不告知客戶律所在投資過程中向區域中心收取佣金。法院判決書顯示,法官駁回了鳳暉關於「EB-5投資項目不是證券,而主要是獲得簽證的途徑」的說法。鳳暉則表示,「作為移民律師,我認為投資移民是移民業務,不是投資,如果不是以移民為條件,沒有人投資」。

判決書中還指出被告是未註冊的證券經紀,鳳暉回應,「移民律師要為客人挑選可靠的投資移民項目,項目不好會影響移民。我為客戶做了很多工作,而SEC認為這些工作應該經紀人所為,而非移民律師所為。但我認為律師應該做這些事情,幫助客戶迴避風險、篩選項目,但不是從投資的角度,因為投資移民大多是沒有投資收益的。」

對於被指證券欺詐,鳳暉表示,「SEC的證券欺詐是指我從區域中心收取介紹費用,而沒有告訴客人。這是把證券欺詐的定義無限放大了。這根本算不上欺詐,其實這些信息在區域中心的文件上都有披露,行業本身已經告訴投資人。」

鳳暉強調,他們肯定會上訴到聯邦第九巡迴法院,按照聯邦法庭的程序會舉行聽證會,整個程序走完大約是明年年中。他還說,「很多律師遇到這種情況就跟SEC協議和解,我們的態度是堅決不能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