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南戒嚴 在菲國人必知權益

(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27日專電)菲律賓南部民答那峨島全島戒嚴,執法軍警可在無拘捕令的情況下逮捕任何叛亂、恐怖疑犯。有許多台商、華人也在民答那峨島生活,如果基於某些因素被捕,可主張哪些權益?

1名法律專家在電視節目上說,即使實施戒嚴,菲律賓憲法依然有效。

如果沒有拘捕令,執法人員只能在以下情況抓人:嫌疑人為現行犯或正準備犯案、執法人員有相當理由相信嫌疑人犯案,以及嫌疑人在拘禁或押送期間逃脫。

根據憲法第3章第12條,任何人因刑事罪嫌被捕遭到調查,都應被告知有權保持沈默,且可以選擇自己屬意的法律顧問或律師。如果請不起律師,政府應提供公設律師。

被羈押期間,嫌犯有權隨時聯絡律師。

此外,嫌疑人有權知道被捕原因、詢問執法人員的姓名、在合理時間內展開審判或在擔保一定出庭後獲釋,審訊前後有權要求獨立第3方進行體檢。

視犯行嚴重程度,被逮捕的嫌疑犯只能被留置12小時至36小時,包含審訊時間在內。留置期間,需受到人道對待,合法訴訟程序、不得刑求、准許親友及律師探視、與被判罪的受刑人分開拘禁、足夠的食物與衛生的拘禁場所等。

菲律賓三軍參謀總長兼戒嚴法執行官安紐(Eduardo Ano)宣布,軍警單位已在民答那峨島主要城市設立哨站,執行嚴格臨檢,認為可疑的人物立即逮捕,無需向法院申請拘捕令。106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