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新制上路 彰化縣稽查商家

記者張溎壕/彰化報導

新版「菸害防制法」昨日正式施行,包括未滿20歲不得吸菸、擴大禁菸場所、全面禁止電子菸(含元件)、納管加熱菸(含元件),並加重罰則等。彰化縣衛生局昨日前往轄內電子菸販賣場所稽查,提醒吸菸者及營業場所業者多加留意新法規定,一起打造無菸的環境。

菸害防制法新制於昨日上路,彰化縣衛生局上午兵分2組前往彰化市及鹿港電子菸販賣商家,其中1家已轉型為咖啡店,另1家市招已拆除,業者並撤除店內陳列架及展示櫃,配合新法上路結束營業,現場均無販賣、展示電子菸產品。

因應菸害防制法修法,衛生局已於2月底針對縣內電子菸實體店面執行先期輔導專案,宣導修法後「全面禁止電子菸、納管加熱菸」之相關規定及罰則,另告知業者場所內外只要是電子菸產品之市招、圖樣、說明均需下架。

衛生局呼籲,將配合中央共同於實體及網路全面查緝電子菸、加熱菸等違法產品,若業者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請民眾與業者務必確實遵守相關法規,切勿心存僥倖,並請民眾及早戒菸,贏得健康也減少觸法。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菸害防制法新制上路,彰化縣衛生局前往商家稽查。(彰化縣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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