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環評河川水質技術評估 桃園環保局舉行說明會

為了使桃園市的環評相關開發案於施工階段或營運階段的放流水排放行為,能降低對河川水體水質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桃園市環保局於16日假桃園市勞工育樂中心302會議室辦理「水污染╱放流水技術規範說明會」,邀請各相關開發單位、環評顧問公司參加,說明環境影響評估河川水質評估模式技術規範內容與相關水污染案件實務經驗。

環保局指出,行政院環保署於100年11月29日環署綜字第1000104517B號令發布「環境影響評估河川水質評估模式技術規範」,是為了讓開發單位在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之河川水質評估模式模擬時,有一致的步驟與方法。由於河川水質模式的使用,必須考量水文及流域特性、開發行為及區域環境特性、模式使用之限制條件等因素,因而環保局特別邀請臺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林鎮洋教授擔任講座,分享技術規範的相關內容與案例。

邀請台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教授林鎮洋與業者講解說明。

環保局表示,桃園地幅大,部分行政區被劃入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鳶山堰水庫集水區及石門水庫集水區轄內,鄰近集水區或河川上、中、下游之各類型開發行為繁多,無論是點污染源或者是非點污染源之地表逕流,如果排入水庫集水區或者排入南崁溪、老街溪等承受水體,將影響水體品質,故不得不重視因放流水排入所造成之環境負荷與負面影響。未來期盼透過此技術規範,促使開發業者更重視放流水處理及排放,達到預先防範之效果。本次說明會,讓與會者更加瞭解河川水質評估模式的特性,使日後運用模式進行技術評估的工作更為完善。環保局也將持續舉辦環評相關說明會,讓桃園市的開發行為能依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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