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市雙屍案 景亦新不認罪 選公辯律師

蒙特利公園市雙屍槍擊命案被告景亦新(Jing Yixin,音譯)19日過堂(Arraignment),他面臨三項重罪指控,當天他對法官表示不認罪,下一次庭訊定在6月10日。洛杉磯縣檢察長辦公室目前對此案沒有加上「特殊情況謀殺罪」(murder under special circumstances),景亦新可能至少被判25年、至多50年不等的刑期。

38歲的蒙特利公園市居民景亦新19日出庭,曾有本地華人律師曾聯繫他,表示要做他的辯護律師,但他選擇政府公派辯護律師。他對檢方指控的兩項惡意預謀殺人、槍枝指控重罪不認罪。

由於此案沒有加上「特殊情況謀殺罪」(murder under special circumstances),目前尚不清楚是否因為洛縣檢察長賈斯康(George Gascón)厚待犯人的新政策方向。

律師劉龍珠表示,景亦新被控兩項一級謀殺,如果這都成立,將至少判處50年徒刑,這對38歲的景亦新來說,相當於終身監禁。

但劉龍珠表示,監控視頻顯示,景亦新沒有一開始殺害妻子王玲玲(Lingling Wang,音譯),而是在妻子攔截時才開槍,所以不排除被告律師試圖將景亦新蓄意謀殺妻子的罪名拿掉,如果這樣,景亦新可能就少了一個25年的刑罰。再加上本案沒有加上「特殊情況謀殺罪」,景亦新可能最終會被判刑25年或30年,而不是終身監禁。

他說,通常公派律師辯護方向是速戰速決,所以最後檢辯雙方很可能達成認罪協議,法官量刑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因為本案檢方掌握的證據較充足,景亦新蓄意謀殺意圖明顯,不僅準備兩個彈夾,且在公共場合跟隨受害人進入餐館,不存在激憤殺人的辯護角度。

劉龍珠認為,就像爾灣華人工程師孫紅力(Hongli Sun)刺死牙醫師劉旭桉(Dr. Xuan Liu)一案,最終辯護律師也無法將其拿著大刀,解釋為激憤殺人和臨時起意。另外,現場視頻證據包括餐廳監控視頻,可作為本案證據使用,所以低於25年的刑罰不太可能。

在9日初次過堂時,法官提出200萬元保釋金,但最後在檢方要求下,裁定不予保釋。

景亦新5日傍晚6時左右,將手槍藏於紙袋中,尾隨受害人李翟明(Zhaiming Li,音譯)和王玲玲進入蒙特利公園市嘉偉大道(Garvey)的一家華人燒烤餐廳。在兩名受害人聊天時,衝到其面前掏出手槍對兩人進行行刑式射殺。殺人後他在現場等了20秒,確認兩人死亡後,才步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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