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啟塔涉貪被判15年 遭國民黨停權

在「9合1」選舉代表國民黨競選花蓮縣長的黨部主委蔡啟塔因涉貪污罪,一審判處15年徒刑。對此,國民黨發言人陳以信今天(29日)表示,國民黨將依黨章規定祭出停權處分,蔡啟塔也已在今天上午請辭,黨部主委一職由書記長李得全代理。 花蓮市前市長、國民黨花蓮縣黨部主委蔡啟塔涉及工程弊案,台中地院29日依貪汙治罪條例,一審判處蔡啟塔15年徒刑、褫奪公權7年。 對此,國民黨發言人陳以信29日受訪時表示國民黨尊重司法,將依黨章規定對蔡啟塔祭出停權處分,蔡啟塔也已於29日上午請辭,黨部主委一職將由書記長李得全代理。他說:『(原音)尊重司法,將依黨章規定辦理停權。蔡啟塔主委本人已於上午請辭,那麼黨部主委職務將由書記長代理。』 根據國民黨黨章第35條規定,黨員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經法院一審判處有罪,應予以停止黨權處分,並立即喪失參與黨內初選的資格;經法院判決二審有罪者,應予以撤銷黨籍或開除黨籍的處分。 蔡啟塔在日前的縣市長選舉中獲得國民黨提名,參選花蓮縣長,但最後敗給爭取連任的傅崐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