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酒駕致死率暴增9.8%!他怒揭「4字毒瘤」網一聽氣炸

立法院臨時會修正通過加重酒駕刑罰及行政罰的相關條文,將酒駕未肇事的刑責從原本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卻遭外界質疑刑度不夠高、難以遏止再犯。國民黨立委鄭正鈐認為,這項修法對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或致重傷者,不論初犯或再犯皆維持現行刑度,只增訂得併科罰金的規定,換言之就是「花錢消災」四個字。網友則痛批,「花錢消災」的心態堪稱不斷誘發酒駕的「毒瘤」。

鄭正鈐27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根據交通部道安會最新統計,去年1至11月酒駕致死已經高達290人,比前年同期增加了9.8%;總統蔡英文執政6年多以來,酒駕致死平均每年約320人、因而受傷的每年更高達1萬2000人。

鄭正鈐強調,刑法185條之3的修法,只把酒駕未肇事刑責提高到3年以下、增加併科罰金,然而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或致重傷者,不論初犯或再犯,卻維持現行刑度,只有增訂得併科罰金的規定。所謂的「得併科罰金」,取決於法官要不要罰,刑度不增加只提高罰金,對於惡行重大的酒駕者而言,就只是「花錢消災」而已。

針對酒駕根本遏止之道,鄭正鈐建議,可從「沒入車輛」、「初犯累犯最低本刑上修」、「酒駕毒駕共乘刑責」等配套下手。但蔡政府喊得很大聲的「酒駕零容忍」,修法結果卻與社會期待有很大的差距,可見蔡政府完全只是喊喊做半套而已。

此文獲得不少網友贊同,紛紛回應:「『花錢消災』的心態,就是酒駕不斷發生的毒瘤」、「的確只做但半套」、「只是做做樣子」、「這就是民進黨執政,說得到做不到,做的話也做半套」、「說什麼酒駕零容忍都是假」、「修法後刑度還是太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