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易餘支持民代被選舉年齡下修18歲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今日出席《NOWnews跨世代論壇》,表示支持將民意代表的被選舉年齡下修到18歲。(圖/NOWnews攝影中心)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今日出席《NOWnews跨世代論壇》,表示支持將民意代表的被選舉年齡下修到18歲。(圖/NOWnews攝影中心)

《NOWnews今日新聞》今(18)日舉辦「跨世代論壇」,邀請政治人物與青年學子面對面,同場討論青年參政議題,其中《青年參政年齡限制如何放寬?》座談中,受邀出席的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表示,他除了支持18歲投票權之外,也認為民意代表的被選舉年齡應該同步下修到18歲。

11月26日除了將迎來九合一大選,也將進行18歲公民權修憲案的公民投票複決,若順利通過,未來年滿18歲的公民,依法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參加公投及被選舉權,大幅降低年輕人的參政門檻。

蔡易餘指出,目前《憲法》第130條規定20歲有投票權、23歲有被選舉權,這次修憲方向是把選舉權放寬到18歲,但是被選舉權比較少被討論,是否也是下修到18歲?或有其他考慮?應加以討論。

蔡易餘表示,以往會認為要出來選舉需要有更多社會經驗或歷練,所以目前規範可以參選民代的年齡是23歲、鄉鎮市長是26歲,而要選總統則需要滿40歲,也就是說被選舉權有層次化的規範。

然而這些參選的年齡規範應加以討論。蔡易餘舉例指出,韓國於2021年上路的新法案將國會議員被選舉權的年齡規範下修到18歲,不過因為韓國還沒進入改選,所以還沒看到新法上路後會有多少18歲的年輕被選舉人。

蔡易於認為「仿效韓國是一個可考慮的方向」,如果選舉權是18歲,民意代表被選舉權也是18歲的話,是可以考慮方向,因為擔任民意代表是作為質詢機關,如果針對特定議題有堅持及關心,在這個議題就可以扮演稱職的民意代表。

但是針對機關首長的被選舉年齡「我的看法是做分開處理」,蔡易餘表示,擔任機關首長要考慮得比較多,所以他認為應該要訂一個相對於民意代表比較高的參選年齡。

第二輪發言時,蔡易餘談及,青年參政如果用年齡作為門檻是錯誤的邏輯,如果一位18歲年輕人不適合參政的話,他在選舉的過程中就不會出線,因為選舉就是考驗,無論是口才、或是需要展現出來足夠的社會經驗讓選民信任進而投票,所以如果經過選舉出線,就足堪負荷4年時間來擔任民代或地方首長。

至於年輕人要如何跨過從政的門檻,蔡易餘坦言他自己是政四代,家族都在嘉義經營,他第一次選舉時想要跟家人不一樣,所以到台北市參選議員,當時年僅29歲,雖然到處拜訪、請教意見,但是不見得聽得懂、也感受到並不一定被支持,最後落選,之後才回到嘉義經營。

透過經驗分享,蔡易餘表示,選舉最累的就是資源及人脈的匱乏,如果沒有累積相當人脈、或是沒有妥善運用資源,包括網路宣傳等,沒有達到這樣的條件、在台灣要選舉就很困難,他當年29歲都沒有辦法、更遑論18歲的年輕人,從政還是有很高的門檻,但是希望至少不要把年齡當成限制。要從政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只要靠努力就可能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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